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申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11:11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则的期限内,带着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报应交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含以下内容:
(一)缴费单位在申报应交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处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组织规则的其他资料。
(二)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审阅缴费单位报送报申报表和有关资料。
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则,填写数量联系共同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则的申报表提出审阅定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阅。
(三)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交纳工伤保险费。
(四)工伤保险费实施全额申报,全额交纳,对未按规则申报应交纳的工伤保险费或未及时足额交纳工伤保险的,要追缴费款,并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