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登记结婚需要哪些条件与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03:04处理成婚挂号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军官证》或《战士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签字声明。
武士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处理挂号的时分,需求戎行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新婚姻挂号法令》施行后,如成婚两边一方是武士、一方是当地人员,当地人员的一方就不需求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但武士一方依然要按本来规则处理。
成婚挂号须持下列证件: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大街)婚姻挂号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查看合格证明(参阅)
(5)两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武士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收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爱人逝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