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广告审批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0 14:191.《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改,2001年3月30日)第四十二条榜首款:“医疗机构刊登、播发、张贴医疗广告,有必要持有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广告证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
2.《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7年1月1日实施)第八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请求”“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请求。”
请求条件(一)获得四川省辖区内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答应证》;
(二)医疗机构类别契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则的非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
申报资料(一)医疗机构照实规范打印填写《医疗广告检查请求表》(含医疗广告制品样件表)(“广告制品样件张贴处”处打印填写供给的制品样件清单);
(二)《医疗机构执业答应证》副本原件和完好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答应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
(三)医疗广告制品样件(一起提交打印件及可供电脑贮存的电子文件)。其间影视广告、网络广告别离供给脚本和制品样件(VCD或DVD版别),播送广告供给文稿和制品样件(有声光蹀)。别离注明医疗机构榜首称号、广告内容、时长。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四条
所交资料均要求用A4纸(原件和光盘在外),广告样件打印件应逐页加盖公章,按次第装订;凡要求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
处理程序(一)请求人向省政府服务中心卫生厅窗口递送申报资料;
(二)省卫生厅自受理之日起,许诺时间内依照规则程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议;不能作出决议的,经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同意,能够延伸10个工作日。对契合条件的,予以答应;不予答应的,书面阐明理由,并奉告请求人享有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诉讼的权力。
处理时限(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二)许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规范及根据不收费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厅窗口:(028)86932289 省卫生厅医政处:(028)86132393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 86942671 省卫生厅:(028)86110093 查询网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www.sczw.gov.cn 四川卫生监督网http://www.scwsjd.com 省卫生厅:http://www.scws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