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6 01:53[事例]刘先生在A公司接连工作了12年,在合同到期前,他与单位签定了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新合同签定后,公司运营情况发生变化,刘先生联系了别的一家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务后,就告诉原单位免除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开端到新单位上班。
A公司不同意刘先生的辞去职务,称免除劳作联系也能够,但刘先生要承当违约责任。刘先生则以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便是临时性的合同,在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都能够随时停止合同联系,无须承当违约责任。
[分析] 《劳作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则:“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无确认停止时刻的劳作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则:“劳作者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诉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劳作者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告诉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
对劳作者而言,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并非“终身合同”,依据《劳作合同法》规则,只需劳作者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诉用人单位,就能够免除劳作合同;但一起也不代表成了单位的“永久职工”就能够任其自然,假如严峻违背规章制度或严峻渎职给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用人单位也能够依据法律规则或两边约好停止并免除劳作合同。
本案中,只需刘先生实行提早三十天书面告诉这样的程序,就能够免除劳作合同了,不必承当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