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养老保险待遇业务程序是怎么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2 20:05处理养老保险待遇事务程序
一、处理退休养老待遇
(一)用人单位申报员工退休养老待遇应于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纪当月1-5日(干部于同意退休三天内)报送,并供给以下资料:
1、员工个人档案;
2、《员工养老保险手册》;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校验后退回原件);
4、填写《汕头市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
5、填写《员工简历表》一份;
6、申报退休的员工如属孤寡人员,应一起附上地点街道办事处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校验后退回原件)。
(二)收取档案和处理银行拨付:
1、凡资料完好,符合规定,经核准的退休人员,用人单位于申报当月24-26日收取《减员通知单》。减员结算事务办好当月30日领回档案。
2、员工自己应自行在中行或工行(或社保组织指定的金融组织)开设个人结算帐户,在收取《减员通知单》的一起将银行存折复印件(账号)报送社保组织。
3、员工养老待遇从核准的第二个月15日起经过银行逐月发放(第一次发放补发待遇核准次月的养老待遇)。
二、处理离退休人员逝世待遇
(一)申报逝世待遇时,应填写《离退休员工逝世待遇申报表》并报送:
1、殡葬管理组织开具的火化收费收据原件;
2、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如供养目标不属于劳作年纪的(16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由户口地点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出具供养目标无生活来源的证明书;供养目标属死者的孩子,年纪在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在校一般中学生,须供给在校证明书。
4、户口簿及复印件。
(二)收取方法:
逝世待遇于申报手续办好的次月15日拨付至该退休人员在银行开设的养老金发放账户。
三、处理视同缴费年限核定
申报时应供给以下资料:
1、员工个人档案;
2、《员工养老保险手册》;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校验后退回原件);
4、填写《汕头市企业员工视同缴费年限审定表》一份。
凡资料完好,符合规定,受理10个作业日后可领回申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