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立遗嘱应如何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08:20
现在,跟着经济社会的开展,我们的生活条件变得越来越好。有些白叟手里有了必定的积储,跟着年纪的变老,他们就会考虑自己的遗产会不会在身后引起家人之间的争持。所以想早早的立好遗言。听讼网小编为您总结了老年人立遗言应怎么做相关内容,希望能协助到您。
老年人可以经过立遗言维护自己对产业的处置权:
法令赋予公民用立遗言的办法处置自己产业的权力,既表现了我国公民具有广泛的自在民主权力,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老年人。这使老年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志愿,依据子女对自己尽奉养责任的巨细,以及子女的具体情况来合法而又合理地处置自己身后的产业。
老年人可以在遗言中力尽奉养责任多的子女多留遗产,对尽责任少或不尽责任的子女少分或不分遗产,这些规则使承继人的承继权被吊销。遗言是单独法令行为,遗言人建立遗言时,无须征得遗言承继人的附和,也不需求得到其他法定承继人的附和。只需有遗言人的实在意思表明,遗言即发作法令效能。
立遗言的有用条件:
1、立遗言人立遗言时须有行为能力。《承继法》第22条规则:“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所立遗言无效。”即便自己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言。假如立遗言人立遗言时有行为能力,后来损失行为能力,则不影响他其时所立遗言的效能。
2、遗言有必要表明立遗言人的实在意思,因受钳制、诈骗所立遗言无效。《承继法》第22条规则:“别人编造的遗言无效,篡改的遗言,篡改的内容无效。”有的被承继人原本没有立遗言,而承继人惹是生非编造遗言,也有的被承继人立有遗言,承继人以为于己晦气,又另造一份于己有利的遗言,以假乱真。这些都属无效遗言。
3、遗言人以不同办法立有数份内容相冲突的遗言,依据《承继法》第20条规则:“立有数份遗言内容相冲突的,以最终遗言为准。”其间有公证遗言的,则以公证遗言为有用遗言。
法令依据
我国《承继法》第16条规则:“公民可以按照本法规则立遗言处置个人产业。”这是法令赋予公民用立遗言办法处置个人产业的权力。用遗言处置个人产业的办法有二种:遗言承继和遗赠。立遗言人可以指定由法定承继人的一人或数人承继遗产。遗赠则是立遗言人将个人产业赠给国家、团体或许法定承继人以外的人。
遗言办法
一、公证遗言
公证遗言由遗言人经公证机关处理。处理遗言公证需求立遗言人亲身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请求处理,不能托付别人署理。假如遗言人因病或其他特别原因不能亲身到公证机关处理遗言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言人所在地处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言人假如要改变或吊销原公证遗言,也有必要由原公证机关处理。
二、自书遗言
自书遗言不需求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令效能。但自书遗言有必要由立遗言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造的年、月、日。
自书遗言可按照下列程序缔结:
(1)遗言人书写遗言内容。遗言人应亲身书写遗言全文,这样既可以实在表达遗言人的毅力,又可避免别人编造、篡改、增加遗言内容。
(2)遗言人在自己书写的遗言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址。缔结遗言的时刻对遗言的效能有必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言内容相对立时,应以时刻在后的书面遗言为准。一起,缔结遗言的时刻有时也可证明遗言内容的真伪。
(3)遗言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言中如需涂抹、增删,应当在涂抹、增删内容的周围注明涂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则:“公民在遗书中触及身后个人产业处置的内容,确为死者实在意思表明,有人签名并注明晰年、月、日,又无相反依据的,可按自书遗言对待。”
三、代书遗言
代书遗言是指因遗言人不能书写而托付别人代为书写的遗言。我国《承继法》第17条第3项规则:“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下一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
四、录音遗言
录音遗言是指遗言人用录音的办法制造的自己口述的遗言。为避免录音遗言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言坏处的发作,《承继法》第17条第4项明确规则:“以录音办法建立的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办法可以采纳书面或录音的办法,录音遗言制造结束后,应当场将录音遗言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下一年、月、日。
五、口头遗言
我国《承继法》第17条第5项规则:“遗言人在危殆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殆情况免除后,遗言人可以用书面或许录音办法立遗言的,所立的口头遗言无效。”因为口头遗言有易于被篡改和编造,以及在遗言人身后无法查验的缺陷,所以《承继法》对口头遗言作了以上约束性规则。
听讼网小编信任您仔细阅读了以上过的内容,必定知道怎么正确的立遗言。立遗言人有必要具有彻底行为能力且所立遗言有必要是其实在意思的表明,遗言才合法有用。假如您有其它疑问,欢迎咨询本网律师。
老年人可以经过立遗言维护自己对产业的处置权:
法令赋予公民用立遗言的办法处置自己产业的权力,既表现了我国公民具有广泛的自在民主权力,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老年人。这使老年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志愿,依据子女对自己尽奉养责任的巨细,以及子女的具体情况来合法而又合理地处置自己身后的产业。
老年人可以在遗言中力尽奉养责任多的子女多留遗产,对尽责任少或不尽责任的子女少分或不分遗产,这些规则使承继人的承继权被吊销。遗言是单独法令行为,遗言人建立遗言时,无须征得遗言承继人的附和,也不需求得到其他法定承继人的附和。只需有遗言人的实在意思表明,遗言即发作法令效能。
立遗言的有用条件:
1、立遗言人立遗言时须有行为能力。《承继法》第22条规则:“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所立遗言无效。”即便自己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言。假如立遗言人立遗言时有行为能力,后来损失行为能力,则不影响他其时所立遗言的效能。
2、遗言有必要表明立遗言人的实在意思,因受钳制、诈骗所立遗言无效。《承继法》第22条规则:“别人编造的遗言无效,篡改的遗言,篡改的内容无效。”有的被承继人原本没有立遗言,而承继人惹是生非编造遗言,也有的被承继人立有遗言,承继人以为于己晦气,又另造一份于己有利的遗言,以假乱真。这些都属无效遗言。
3、遗言人以不同办法立有数份内容相冲突的遗言,依据《承继法》第20条规则:“立有数份遗言内容相冲突的,以最终遗言为准。”其间有公证遗言的,则以公证遗言为有用遗言。
法令依据
我国《承继法》第16条规则:“公民可以按照本法规则立遗言处置个人产业。”这是法令赋予公民用立遗言办法处置个人产业的权力。用遗言处置个人产业的办法有二种:遗言承继和遗赠。立遗言人可以指定由法定承继人的一人或数人承继遗产。遗赠则是立遗言人将个人产业赠给国家、团体或许法定承继人以外的人。
遗言办法
一、公证遗言
公证遗言由遗言人经公证机关处理。处理遗言公证需求立遗言人亲身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请求处理,不能托付别人署理。假如遗言人因病或其他特别原因不能亲身到公证机关处理遗言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言人所在地处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言人假如要改变或吊销原公证遗言,也有必要由原公证机关处理。
二、自书遗言
自书遗言不需求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令效能。但自书遗言有必要由立遗言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造的年、月、日。
自书遗言可按照下列程序缔结:
(1)遗言人书写遗言内容。遗言人应亲身书写遗言全文,这样既可以实在表达遗言人的毅力,又可避免别人编造、篡改、增加遗言内容。
(2)遗言人在自己书写的遗言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址。缔结遗言的时刻对遗言的效能有必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言内容相对立时,应以时刻在后的书面遗言为准。一起,缔结遗言的时刻有时也可证明遗言内容的真伪。
(3)遗言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言中如需涂抹、增删,应当在涂抹、增删内容的周围注明涂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则:“公民在遗书中触及身后个人产业处置的内容,确为死者实在意思表明,有人签名并注明晰年、月、日,又无相反依据的,可按自书遗言对待。”
三、代书遗言
代书遗言是指因遗言人不能书写而托付别人代为书写的遗言。我国《承继法》第17条第3项规则:“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下一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
四、录音遗言
录音遗言是指遗言人用录音的办法制造的自己口述的遗言。为避免录音遗言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言坏处的发作,《承继法》第17条第4项明确规则:“以录音办法建立的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办法可以采纳书面或录音的办法,录音遗言制造结束后,应当场将录音遗言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下一年、月、日。
五、口头遗言
我国《承继法》第17条第5项规则:“遗言人在危殆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殆情况免除后,遗言人可以用书面或许录音办法立遗言的,所立的口头遗言无效。”因为口头遗言有易于被篡改和编造,以及在遗言人身后无法查验的缺陷,所以《承继法》对口头遗言作了以上约束性规则。
听讼网小编信任您仔细阅读了以上过的内容,必定知道怎么正确的立遗言。立遗言人有必要具有彻底行为能力且所立遗言有必要是其实在意思的表明,遗言才合法有用。假如您有其它疑问,欢迎咨询本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