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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时效是两年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4 08:58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法院对民事案件作出判定后,假如被的实行人不实行法院收效判定书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向法院请求强制实行判定书,那么强制实行时效是两年吗?下面由听讼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强制实行时效是不是两年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法院实行的期限是六个月,从收到请求实行书之日起核算,而向法院请求强制实行的期限是两年。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好坏关系人以为实行行为违背法令规则的,能够向担任实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贰言。当事人、好坏关系人提出书面贰言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贰言之日起十五日内检查,理由建立的,裁决吊销或许改正;理由不建立的,裁决驳回。当事人、好坏关系人对裁决不服的,能够自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复议。
第二百三十九条 请求实行的期间为二年。请求实行时效的间断、间断,适用法令有关诉讼时效间断、间断的规则。
前款规则的期间,从法令文书规则实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核算;法令文书规则分期实行的,从规则的每次实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核算;法令文书未规则实行期间的,从法令文书收效之日起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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