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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最新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4 12:26
刑事案子都是需求恪守法令规则的程序的,法院在对案子进行审理的时分是需求恪守法令的规则的,那么最新处理刑事案子程序规则是什么?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子程序规则
第一章 使命和根本准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施行,确保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的确行职权,标准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进步办案功率,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使命,是确保精确、及时地查明违法现实,正确运用法令,赏罚违法分子,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查,教育公民自觉恪守法令,活跃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确保人权,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力、财产权力、民主权力和其他权力,确保社会主义建造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根本职权,是按照法令对刑事案子立案、侦办、预审;决议、实行强制办法;对依法不追查刑事职责的不予立案,现已追查的吊销案子;对侦办终结应当申述的案子,移送人民检察院查看决议;对不行刑事处分的违法嫌疑人需求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许移送有关部分;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给实行惩罚前,剩下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实行惩罚;实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力、驱逐出境。
第四条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有必要依靠群众,以现实为根据,以法令为准绳。关于全部公民,在适用法令上一律平等,在法令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五条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工担任,互相协作,互相制约,以确保精确有用地实行法令。
第六条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依法承受人民检察院的法令监督。
第七条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树立、完善和严格实行办案职责准则、法令过错职责追查准则等内部法令监督准则。
在刑事诉讼中,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决议或许处理的案子有过错的,有权予以吊销或许改变,也能够指令下级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下级公安机关对上级公安机关的决议有必要实行,假如以为有过错,能够在实行的一起向上级公安机关陈说。
第八条 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子,应当重根据,重查询研究,不轻信口供。制止刑讯逼供和以要挟、诱惑、诈骗以及其他不合法办法搜集根据,不得逼迫任何人证明自己有罪。
第九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应当确保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力。
第十条 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子,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同意拘捕、移送查看申述。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子,对不知晓当地通用的言语文字的诉讼参加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许多民族杂居的区域,应当运用当地通用的言语进行讯问。对外发布的诉讼文书,应当运用当地通用的文字。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子,各区域、各部分之间应当加强协作和协作,依法实行协查、协办职责。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监督、协谐和辅导。
第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订立或许参加的世界公约和公安部签定的双方、多边协作协议,或许按照互利准则,我国公安机关能够和外国警察机关展开刑事司法帮忙和警务协作。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四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刑事案子由公安机关统辖,但下列刑事案子在外:
(一)贪污贿赂违法,国家作业人员的渎职违法,国家机关作业人员运用职权施行的不合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不合法搜寻的侵略公民人身权力的违法以及侵略公民民主权力的违法案子,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议立案侦办的国家机关作业人员运用职权施行的其他严峻的违法案子;
(二)自诉案子,但对人民法院直承受理的被害人有根据证明的细微刑事案子,因根据不足驳回申述,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许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指控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指控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武士违背职责的违法和戎行内部发作的刑事案子;
(四)罪犯在监狱内违法的刑事案子;
(五)其他按照法令和规则应当由其他机关统辖的刑事案子。
第十五条 刑事案子由违法地的公安机关统辖。假如由违法嫌疑人寓居地的公安机关统辖更为适合的,能够由违法嫌疑人寓居地的公安机关统辖。
违法地包含违法行为发作地和违法成果发作地。违法行为发作地,包含违法行为的施行地以及预备地、开端地、途经地、完毕地等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地址;违法行为有接连、持续或许持续状况的,违法行为接连、持续或许持续施行的当地都归于违法行为发作地。违法成果发作地,包含违法目标被损害地、违法所得的实践获得地、躲藏地、转移地、运用地、出售地。
寓居地包含户籍地址地、常常寓居地。常常寓居地是指公民脱离户籍地址地最终接连寓居一年以上的当地。
法令、司法解说或许其他标准性文件对有关违法案子的统辖作出特别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十六条 针对或许运用计算机网络施行的违法,用于施行违法行为的网站服务器地址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树立者或许处理者地址地,被损害的计算机信息体系及其处理者地址地,以及违法进程中违法分子、被害人运用的计算机信息体系地址地公安机关能够统辖。
第十七条 行进中的交通工具上发作的刑事案子,由交通工具开始停靠地公安机关统辖;必要时,交通工具始发地、途经地、抵达地公安机关也能够统辖。
第十八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统辖的刑事案子,由开始受理的公安机关统辖。必要时,能够由首要违法地的公安机关统辖。
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公安机关能够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办:
(一)一人犯数罪的;
(二)一起违法的;
(三)一起违法的违法嫌疑人还施行其他违法的;
(四)多个违法嫌疑人施行的违法存在相关,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违法现实的。
第十九条 对统辖不明确或许有争议的刑事案子,能够由有关公安机关洽谈。洽谈不成的,由一起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统辖。
对状况特别的刑事案子,能够由一起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统辖。
第二十条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统辖的,应当将指定统辖决议书别离送达被指定统辖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
原受理案子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其他公安机关统辖的决议书后,不再行使统辖权,一起应当将檀卷资料移送被指定统辖的公安机关。
对指定统辖的案子,需求拘捕违法嫌疑人的,由被指定统辖的公安机关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查看同意;需求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查看决议。
第二十一条 县级公安机关担任侦办发作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子。
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担任严峻的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恐怖活动违法、涉外违法、经济违法、集团违法案子的侦办。
上级公安机关以为有必要的,能够侦办下级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子;下级公安机关以为案情严峻需求上级公安机关侦办的刑事案子,能够恳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统辖。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子的统辖,按照刑事侦办安排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认。
第二十三条 铁路公安机关统辖铁路体系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作的刑事案子,车站作业区域内、列车内发作的刑事案子,铁路沿线发作的偷盗或许损坏铁路、通讯、电力线路和其他重要设备的刑事案子,以及内部员工在铁路线上作业时发作的刑事案子。
铁路体系的计算机信息体系延伸到当地触及铁路事务的网点,其计算机信息体系发作的刑事案子由铁路公安机关统辖。
对倒卖、假造、变造火车票的案子,由开始受理案子的铁路公安机关或许当地公安机关统辖。必要时,能够移送首要违法地的铁路公安机关或许当地公安机关统辖。
铁路建造备工工地发作的刑事案子由当地公安机关统辖。
第二十四条 交通公安机关统辖交通体系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作的刑事案子,港口、码头作业区域内、轮船内发作的刑事案子,水运航线发作的偷盗或许损坏水运、通讯、电力线路和其他重要设备的刑事案子,以及内部员工在交通线上作业时发作的刑事案子。
第二十五条 民航公安机关统辖民航体系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机场作业区域内、民航飞机内发作的刑事案子。
严峻飞翔事端刑事案子由违法成果发作地机场公安机关统辖。违法成果发作地未设机场公安机关或许不在机场公安机关统辖范围内的,由当地公安机关统辖,有关机场公安机关予以帮忙。
第二十六条 森林公安机关统辖损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刑事案子,大面积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还担任辖区内其他刑事案子的侦办。未树立专门森林公安机关的,由地址地公安机关统辖。
第二十七条 海关私运违法侦办安排统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境内发作的涉税私运违法案子和发作在海关监管区内的非涉税私运违法案子。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侦办的刑事案子触及人民检察院统辖的案子时,应当将归于人民检察院统辖的刑事案子移送人民检察院。涉嫌主罪归于公安机关统辖的,由公安机关为主侦办;涉嫌主罪归于人民检察院统辖的,公安机关予以协作。
公安机关侦办的刑事案子触及其他侦办机关统辖的案子时,参照前款规则处理。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和戎行互涉刑事案子的统辖分工按照有关规则处理。
公安机关和配备警察部队互涉刑事案子的统辖分工按照公安机关和戎行互涉刑事案子的统辖分工的准则处理。列入配备警察部队序列的公安边防、消防、保镳部分人员的违法案子,由公安机关统辖。
第三章 回 避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担任人、侦办人员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躲避恳求,没有自行提出躲避恳求的,应当责令其躲避,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也有官僚求他们躲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许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自己或许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联络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判定人、辩护人、诉讼署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联络,或许影响公平处理案子的。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担任人、侦办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背规则会晤本案当事人及其托付人;
(二)讨取、承受本案当事人及其托付人的资产或许其他利益;
(三)承受本案当事人及其托付人的请客,或许参加由其付出费用的活动;
(四)有其他不正当行为,或许影响案子公平处理。
违背前款规则的,应当责令其躲避并依法追查法令职责。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有官僚求其躲避。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担任人、侦办人员自行提出躲避恳求的,应当阐明躲避的理由;口头提出恳求的,公安机关应当记载在案。
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要求公安机关担任人、侦办人员躲避,应当提出恳求,并阐明理由;口头提出恳求的,公安机关应当记载在案。
第三十三条 侦办人员的躲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担任人决议;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担任人的躲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议。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对侦办人员提出躲避恳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躲避恳求后二日以内作出决议并告诉恳求人;状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担任人同意,能够在收到躲避恳求后五日以内作出决议。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对驳回恳求躲避的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收到驳回恳求躲避决议书后五日以内向作出决议的公安机关恳求复议。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恳求后五日以内作出复议决议并书面告诉恳求人。
第三十六条 在作出躲避决议前,恳求或许被恳求躲避的公安机关担任人、侦办人员不得中止对案子的侦办。
作出躲避决议后,恳求或许被恳求躲避的公安机关担任人、侦办人员不得再参加本案的侦办作业。
第三十七条 被决议躲避的公安机关担任人、侦办人员在躲避决议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用,由作出决议的机关根据案子状况决议。
第三十八条 本章关于躲避的规则适用于记载人、翻译人员和判定人。
记载人、翻译人员和判定人需求躲避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担任人决议。
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诉讼署理人能够按照本章的规则要求躲避、恳求复议。
第四章 律师参加刑事诉讼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确保辩护律师在侦办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违法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子有关状况,提出定见;
(二)与违法嫌疑人会晤和通讯,向违法嫌疑人了解案子有关状况;
(三)为违法嫌疑人供给法令帮忙、署理申述、指控;
(四)为违法嫌疑人恳求改变强制办法。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违法嫌疑人或许对违法嫌疑人采纳强制办法的时分,应当奉告违法嫌疑人有权托付律师作为辩护人,并奉告其假如因经济困难或许其他原因没有托付辩护律师的,能够向法令援助安排恳求法令援助。奉告的景象应当记载在案。
关于同案的违法嫌疑人托付同一名辩护律师的,或许两名以上未同案处理但施行的违法存在相关的违法嫌疑人托付同一名辩护律师的,公安机关应当要求其替换辩护律师。
第四十二条 违法嫌疑人能够自己托付辩护律师。违法嫌疑人在押的,也能够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托付辩护律师。
违法嫌疑人托付辩护律师的恳求能够书面提出,也能够口头提出。口头提出的,公安机关应当制造笔录,由违法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第四十三条 在押的违法嫌疑人向看守所提出托付辩护律师要求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其恳求传达给办案部分,办案部分应当及时向违法嫌疑人托付的辩护律师或许律师事务所传达该项恳求。
在押的违法嫌疑人仅提出托付辩护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详细目标的,办案部分应当及时告诉违法嫌疑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托付辩护律师。违法嫌疑人无监护人或许近亲属的,办案部分应当及时告诉当地律师协会或许司法行政机关为其引荐辩护律师。
第四十四条 契合下列景象之一,违法嫌疑人没有托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诉法令援助安排为违法嫌疑人指使辩护律师:
(一)违法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许是没有彻底损失辨认或许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力病人;
(二)违法嫌疑人或许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收到在押的违法嫌疑人提出的法令援助恳求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将其恳求转交地址地的法令援助安排,并告诉恳求人的监护人、近亲属或许其托付的其别人员帮忙供给有关证件、证明等相关资料。违法嫌疑人的监护人、近亲属或许其托付的其别人员地址不详无法告诉的,应当在转交恳求时一起奉告法令援助安排。
违法嫌疑人回绝法令援助安排指使的律师作为辩护人或许自行托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告诉法令援助安排。
第四十六条 辩护律师承受违法嫌疑人托付或许法令援助安排的指使后,应当及时奉告公安机关并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托付书或许法令援助公函。
第四十七条 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了解案子有关状况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将违法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以及其时已查明的该罪的首要现实,违法嫌疑人被采纳、改变、革除强制办法,延伸侦办拘押期限等案子有关状况,奉告承受托付或许指使的辩护律师,并记载在案。
第四十八条 辩护律师能够同在押或许被监视寓居的违法嫌疑人会晤、通讯。
第四十九条 对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案子、恐怖活动违法案子,办案部分应当在将违法嫌疑人送看守所拘押时书面告诉看守所;违法嫌疑人被监视寓居的,应当在送交实行时书面告诉实行机关。
辩护律师在侦办期间要求会晤前款规则案子的在押或许被监视寓居的违法嫌疑人,应当提出恳求。
对辩护律师提出的会晤恳求,应当在收到恳求后四十八小时以内,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担任人同意,作出答应或许不答应的决议。除有碍侦办或许或许走漏国家秘密的景象外,应当作出答应的决议。
公安机关不答应会晤的,应当书面告诉辩护律师,并阐明理由。有碍侦办或许或许走漏国家秘密的景象消失后,公安机关应当答应会晤。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归于本条规则的“有碍侦办”:
(一)或许消灭、假造根据,搅扰证人作证或许串供的;
(二)或许引起违法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许逃跑的;
(三)或许引起同案犯躲避、阻碍侦办的;
(四)违法嫌疑人的家族与违法有牵连的。
第五十条 辩护律师要求会晤在押的违法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在查验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托付书或许法令援助公函后,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安排律师会晤到违法嫌疑人,一起告诉办案部分。
侦办期间,辩护律师会晤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案子、恐怖活动违法案子、特别严峻贿赂违法案子在押或许被监视寓居的违法嫌疑人时,看守所或许监视寓居实行机关还应当查验侦办机关的答应决议文书。
第五十一条 辩护律师会晤在押或许被监视寓居的违法嫌疑人需求延聘翻译人员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查看。关于契合相关规则的,应当答应;关于不契合规则的,及时告诉其替换。
翻译人员参加会晤的,看守所或许监视寓居实行机关应当查验公安机关的答应决议文书。
第五十二条 辩护律师会晤在押或许被监视寓居的违法嫌疑人时,看守所或许监视寓居实行机关应当采纳必要的处理办法,确保会晤顺利进行,并奉告其恪守会晤的有关规则。辩护律师会晤违法嫌疑人时,公安机关不得监听,不得派员在场。
辩护律师会晤在押或许被监视寓居的违法嫌疑人时,违背法令规则或许会晤的规则的,看守所或许监视寓居实行机关应当阻止。关于严峻违背规则或许不听劝止的,能够决议中止本次会晤,并及时通报其地址的律师事务所或许所属的律师协会。
第五十三条 辩护人或许其他任何人在刑事诉讼中,违背法令规则,施行搅扰诉讼活动行为的,应当依法追查法令职责。
辩护人施行搅扰诉讼活动行为,涉嫌违法,归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应当由处理辩护人所承办案子的公安机关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其他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或许由上一级公安机关立案侦办。不得指定原承办案子公安机关的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侦办。辩护人是律师的,立案侦办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诉其地址的律师事务所或许所属的律师协会。
第五十四条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托付人的有关状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可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托付人或许其别人,预备或许正在施行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峻损害别人人身安全的违法的,应当及时奉告司法机关。
第五十五条 案子侦办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定见,根据状况进行核实,并记载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定见的,应当附卷。
对辩护律师搜集的违法嫌疑人不在违法现场、未到达刑事职责年纪、归于依法不负刑事职责的精力病人的根据,公安机关应当进行核实并将有关状况记载在案,有关根据应当附卷。
第五章 证 据
第五十六条 能够用于证明案子现实的资料,都是根据。
根据包含:
(一)根据;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说;
(五)违法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六)判定定见;
(七)勘验、查看、侦办试验、搜寻、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根据有必要通过查验现实,才干作为确定案子现实的根据。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有必要按照法定程序,搜集能够证明违法嫌疑人有罪或许无罪、违法情节轻重的各种根据。有必要确保全部与案子有关或许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沛地供给根据的条件,除特别状况外,能够吸收他们帮忙查询。
第五十八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搜集、调取根据时,应当奉告其有必要照实供给根据。
对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根据,应当保密。
关于假造根据、藏匿根据或许消灭根据的,应当追查其法令职责。
第五十九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根据,应当经办案部分担任人同意,开具调取根据告诉书。被调取单位、个人应当在告诉书上盖章或许签名,回绝盖章或许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必要时,应当选用录音或许录像等办法固定根据内容及取证进程。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承受或许依法调取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法令和查处案子进程中搜集的根据、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查验陈说、判定定见、勘验笔录、查看笔录等根据资料,能够作为根据运用。
第六十一条 搜集、调取的根据应当是原物。只要在原物不方便转移、不易保存或许依法应当由有关部分保管、处理或许依法应当返还时,才干够拍照或许制造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许内容的相片、录像或许复制品。
根据的相片、录像或许复制品经与原物核实无误或许经判定证明为实在的,或许以其他办法确能证明其实在的,能够作为根据运用。原物的相片、录像或许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和特征的,不能作为根据运用。
第六十二条 搜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要在获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干够运用副本或许复制件。
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经与原件核实无误或许经判定证明为实在的,或许以其他办法确能证明其实在的,能够作为根据运用。书证有更改或许更改痕迹不能作出合理解说的,或许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书证原件及其内容的,不能作为根据运用。
第六十三条 根据的相片、录像或许复制品,书证的副本、复制件,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复制件,应当附有关制造进程及原件、原物存放处的文字阐明,并由制造人和物品持有人或许物品持有单位有关人员签名。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申述定见书有必要忠诚于现实真象。成心隐秘现实真象的,应当依法追查职责。
第六十五条 需求查明的案子现实包含:
(一)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二)施行违法行为的时刻、地址、手法、结果以及其他情节;
(三)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施行;
(四)违法嫌疑人的身份;
(五)违法嫌疑人施行违法行为的动机、意图;
(六)违法嫌疑人的职责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联络;
(七)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分以及革除处分的情节;
(八)其他与案子有关的现实。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移送查看申述的案子,应当做到违法现实清楚,根据的确、充沛。
根据的确、充沛,应当契合以下条件:
(一)确定的案子现实都有根据证明;
(二)确定案子现实的根据均经法定程序查验现实;
(三)归纳全案根据,对所确定现实已扫除合理置疑。
对根据的查看,应当结合案子的详细状况,从各根据与待证现实的相关程度、各根据之间的联络等方面进行查看判别。
只要违法嫌疑人供述,没有其他根据的,不能确定案子现实;没有违法嫌疑人供述,根据的确、充沛的,能够确定案子现实。
第六十七条 选用刑讯逼供等不合法办法搜集的违法嫌疑人供述和选用暴力、要挟等不合法办法搜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说,应当予以扫除。
搜集根据、书证违背法定程序,或许严峻影响司法公平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许作出合理解说;不能补正或许作出合理解说的,对该根据应当予以扫除。
在侦办阶段发现有应当扫除的根据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担任人同意,应当依法予以扫除,不得作为提请同意拘捕、移送查看申述的根据。
人民检察院以为或许存在以不合法办法搜集根据景象,要求公安机关进行阐明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查询,并向人民检察院作出书面阐明。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以为现有根据资料不能证明根据搜集的合法性,告诉有关侦办人员或许其别人员出庭阐明状况的,有关侦办人员或许其别人员应当出庭。必要时,有关侦办人员或许其别人员也能够要求出庭阐明状况。
经人民法院告诉,人民警察应当就其实行职务时目睹的违法状况出庭作证。
第六十九条 但凡知道案子状况的人,都有作证的责任。
生理上、精力上有缺点或许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关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能够进行查看或许辨别。
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确确保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要挟、凌辱、殴伤或许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尚不行刑事处分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理处分。
第七十一条 对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恐怖活动违法、黑社会性质的安排违法、毒品违法等案子,证人、判定人、被害人因在侦办进程中作证,自己或许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对风险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以下一项或许多项维护办法:
(一)不揭露实在名字、住址和作业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制止特定的人员触摸证人、判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三)对人身和住所采纳专门性维护办法;
(四)其他必要的维护办法。
证人、判定人、被害人以为因在侦办进程中作证,自己或许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对风险,向公安机关恳求予以维护,公安机关经查看以为契合前款规则的条件,确有必要采纳维护办法的,应当采纳上述一项或许多项维护办法。
公安机关依法采纳维护办法,能够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协作。
案子移送查看申述时,应当将采纳维护办法的相关状况一起移送人民检察院。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依法决议不揭露证人、判定人、被害人的实在名字、住址和作业单位等个人信息的,能够在申述定见书、询问笔录等法令文书、根据资料中运用化名等替代证人、判定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可是,应当另行书面阐明运用化名的状况并标明密级,独自成卷。
第七十三条 证人维护作业所必需的人员、经费、配备等,应当予以确保。
证人因实行作证责任而开销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公安机关事务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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