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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要的资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0 09:24

(一)撤销员工提取爱人住宅公积金需提交户口簿的规则。
将《武汉住宅公积金提取处理暂行规则》第七条:“提取爱人账户住宅公积金的,需一起供给结婚证、户口簿及爱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修订为:员工提取爱人账户住宅公积金的,请求提取时需供给结婚证(或户口簿)和爱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次数及有用时刻仍按《武汉住宅公积金提取处理暂行规则》(武公管[2010]3号)履行。
(二)撤销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外地在汉从业人员提取住宅公积金需供给户口簿的规则。
外地在汉从业人员因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处理住宅公积金提取时需供给以下材料:
1、自己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审阅盖章的《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表》和《武汉住宅公积金提取凭据》。
具有本市户籍的员工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仍按《武汉住宅公积金提取处理暂行规则》(武公管[2010]3号)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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