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确认合同效力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08:58
【工程承包合同】承认工程承包合同效能的一般准则
1、缔结合同应当遵从的基本准则
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则:相等准则、自愿、公正、等价有偿、诚笃信用准则、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准则、制止权力乱用准则、协商一致准则是从事民事活动、缔结合同的基本准则。修建施工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概莫能外,亦应遵从以上基本准则。但在民事审判实践中需注意的是不能按一般合同效能的承认规范来承认修建施工合同的效能,应考虑这类合同的特殊性。对一些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承认合同效能的依据,但建设部《修建企业资质办理规则》是破例,该规则是强制性的,应按照规则承认施工人的资质。
2、承认合同效能的一般准则
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则,一般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检查:
(1)检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
(2)检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3)检查当事人的意思表明是否实在;
(4)检查合同是否履行了法定的批阅手续。
同一切的合同相同,意思表明不实在将导致修建工程承包合同的无效、部分无效或可请求吊销。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