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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税率以及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4 10:26

1.交税义务人
凡占用犁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造的单位和个人,都是犁地占用税的交税义务人。
2.计税依据与征收规模
犁地占用税以交税人实践占用的犁地面积计税,依照规则税额一次性征收。犁地是指用于栽培农作物的土地。被占用前3年内曾用于栽培农作物的土地,亦视为犁地。
3.税率
犁地占用税实施区域不同定额税率。依据不同区域、不同的人均占用犁地数量和经济发展情况规则不同的税额。 犁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则如下:
l 人均犁地不超越1亩的区域(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l 人均犁地超越1亩但不超越2亩的区域,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l 人均犁地超越2亩但不超越3亩的区域,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l 人均犁地超越3亩的区域,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农村居民占用犁地新建住所,按上述规则税额折半征收。”
4.交税期限
犁地占用税交税期限为三十天,即交税人必须在经人民政府同意占用犁地之日内交纳犁地占用税。交税人按有关规则向土地管理部门处理交还犁地的,已交税款不予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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