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能否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5 11:33
前不久,王某的父亲因车祸受重伤逝世。逝世前,其父亲留下口头遗言,告知了遗产大部分由王某及其妹妹承继。其时由一名亲朋代书,王某和他的妹妹在场见证。后来王某的出嫁姐姐从外地回来,称王某及其妹妹由于是遗产承继人,做父亲的遗言见证人没有用,不赞同按该遗言切割遗产。请问,王某及其妹妹能否做其父亲的遗言见证人?其父亲立下的遗言是否有用?听讼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
承继人能否作为遗言的见证人
我国《承继法》第十七条规则:“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下一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以录音方式立的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言人在危殆情况下,能够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从这一法律规则中可知,代书遗言、录音遗言、口头遗言均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言的实在性。但法律规则不是任何人都能够作为见证人的。我国《承继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则:“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二)承继人、受遗赠人;(三)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王某和他的妹妹都是遗言承继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所以,这份遗言是无效的,王某父亲的产业能够按法定承继处理。
所谓遗言见证人,是指受遗言人的约请,帮忙证明遗言人所立遗言的实在性的第三人。
依据承继法规则,代书遗言、口头遗言和以录音方式所立的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于遗言是一种单独的法律行为,不需求征得遗言承继人和受遗赠人的赞同。一起,遗言是在遗言人身后才干收效。因而,遗言必须有依据足以证明是遗言人本人所为,是遗言人的真意。代书遗言系由别人代写,当然应有别人在场见证。口头遗言和录音遗言,虽系出于遗言人本人所述,但易于做弊,比方,录音遗言能够被人洗掉一部分,也能够被人仿照遗言人的声响伪录遗瞩等,所以口头和录音遗言也应有人在场见证。这几种遗言不只需求有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还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承继法之所以如此规则,其意图是为了确保遗言确系遗言人的实在志愿,避免被人假造或篡改。
承继人能否作为遗言的见证人
我国《承继法》第十七条规则:“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下一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以录音方式立的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言人在危殆情况下,能够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从这一法律规则中可知,代书遗言、录音遗言、口头遗言均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言的实在性。但法律规则不是任何人都能够作为见证人的。我国《承继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则:“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二)承继人、受遗赠人;(三)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王某和他的妹妹都是遗言承继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所以,这份遗言是无效的,王某父亲的产业能够按法定承继处理。
所谓遗言见证人,是指受遗言人的约请,帮忙证明遗言人所立遗言的实在性的第三人。
依据承继法规则,代书遗言、口头遗言和以录音方式所立的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于遗言是一种单独的法律行为,不需求征得遗言承继人和受遗赠人的赞同。一起,遗言是在遗言人身后才干收效。因而,遗言必须有依据足以证明是遗言人本人所为,是遗言人的真意。代书遗言系由别人代写,当然应有别人在场见证。口头遗言和录音遗言,虽系出于遗言人本人所述,但易于做弊,比方,录音遗言能够被人洗掉一部分,也能够被人仿照遗言人的声响伪录遗瞩等,所以口头和录音遗言也应有人在场见证。这几种遗言不只需求有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还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承继法之所以如此规则,其意图是为了确保遗言确系遗言人的实在志愿,避免被人假造或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