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申请担保怎样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8 23:23一、事务概述
是指交税责任人所供给的经税务机关认可的交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约好,当交税责任人不实行交税责任时,交税担保人实行交税责任或许承当连带责任。
二、法律依据
《交税担保试行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第11号)
三、交税人应供给主表、份数
《交税担保书》,3份
四、交税人应供给材料
1.《交税担保产业清单》
2.有关部门出具的典当挂号的证明及其复印件
五、交税人处理事务的时限要求
1.税务机关有依据以为从事出产、运营的交税人有躲避交税责任行为,在规则的交税期之前经责令其期限交纳应交税款,在期限内发现交税人有显着的搬运、藏匿其应交税的产品、货品以及其他产业或许应交税收入的痕迹,责成交税人供给交税担保的;
2.欠缴税款、滞纳金的交税人或许其法定代表人需求出境之前;
3.交税人同税务机关在交税上发作争议而未缴清税款,在请求行政复议之前。
六、税务机关许诺时限
供给材料完好、填写内容精确、各项手续完全,契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个作业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10作业日内办结。
七、作业规范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审阅、录入材料
(1)材料是否完全、合法、有用,内容填写是否完好精确,印章是否完全;
(2)审阅交税人供给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交税人签章;
(3)契合条件的制造《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V2.0)或《税务文书收取通知单》(CTAISV1.1)交交税人纸质材料不全或许填写内容不契合规则的,应当场一次性奉告交税人补正或从头填写,不契合要求的,制造《不予受理通知书》。
2.转下一环节
审阅无误后,将悉数受理材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纳上一环节转来的材料,进行案头审阅,关于案头审阅不能承认交税人状况的可进行实地调查,首要审阅经过体系调阅以下材料:
(1)税务挂号信息
(2)税种挂号信息
(3)应交税款信息
与交税人供给的《交税担保书》中填写的交税人应交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数额、所属期间、税种、税目称号等核对是否共同,其他项目填写是否正确等。
对交税担保人供给的《交税担保书》存在疑点的,或依据作业实际需求实地调查的,可经过到银行、房产等部门对交税保证人供给的银行存款账户、国有土地运用权证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实地核对交税人典当产业的真实性。
对担保书上相关项目承认后,在《交税担保书》上签署承认定见,送达交税人及担保人各一份,将相关材料收拾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