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享受医疗期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3 06:12咱们很多人关于标题中说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咱们的日子休戚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常识,一同往下面看看吧。
劳动者享用医疗期期限的规则
劳动者的医疗期自劳动者病休之日开端核算,依照劳动者应当享用的医疗期期限在必定的时刻内累计核算。即使劳动者在累计核算的期间届满后,累计病休天数仍未到达法律规则的医疗期限的,劳动者的医疗期依然应自累计核算期间届满之日停止,剩下的医疗期限劳动者就不能再享用了。
详细的累计核算期间为: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刻核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刻核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刻核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刻核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刻核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刻核算。举例说明:一员工应享用3个月的医疗期,其自2018年12月1日开端病休,那么其3个月医疗期的累计核算期间自2018年12月1日始至2018年6月1日止,该员工在该累计核算期间内病休累计达3个月,其医疗期便停止。若该员工在2018年6月1日时,病休的天数累计为2个月,并未到达三个月的期限,那么,其医疗期限于2018年6月1日后依然停止,剩下一个月的病休期限,该员工就不能再享用。
需求留意的是上述医疗期限包含病休期内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