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不正当竞争纠纷应怎样防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7 06:35
不正当竞赛胶葛怎么防备
反不正当竞赛法是一部旨在规范社会主义商场经济次序,倡议公正有序竞赛的法令。此法关于维护合法商场参与者的权益和冲击不法商场经济行为有着重要意义。
商场经济是有竞赛性的,商场主体若想在竞赛中立于不败之地,只需不断地降低成本、进步功率,商场主体所从事的竞赛也不是不受任何约束的竞赛,诚信是对商场竞赛主体的最低要求。诚信准则作为商场经济活动中的品德准则及法令准则,要求一切商场主体的运营行为或竞赛行为契合诚笃商人的品德规范,在不危害别人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前提下寻求自己的利益,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联系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联系中完成平衡,并维护商场品德次序。
违背诚信准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品冒充的行为包含产品主体混杂行为与产品虚伪标明行为。
前者指不正当地运用别人的商业诺言或产品名誉,致使其产品与别人的产品发作混杂的行为。便是我们说的傍名牌的行为。例如:美国鸿利公司来华出资后,在其运营的餐厅中一向运用在北京顾客中有适当闻名度的“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称号,在北京建立20余家连锁店。该公司的“红蓝白”装修牌幅于1993年取得我国外观规划专利,公司于1993年向商标局恳求“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服务商标,某些快餐店在其横幅牌子上打上了“加州牛肉面大王”称号,其横幅牌子的色彩依次为红白蓝,其霓虹灯招牌上亦标有“加州牛肉面大王”字样。经鸿利公司恳求,北京市工商责令快餐厅就其横幅牌子上的“加州牛肉面大王”去掉。快餐店则仅将其横幅牌子及霓虹灯上的字样改为“美加牛肉面大王”,一起又呈现多家“牛肉面大王”,鸿利公司没有办法,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冒牌快餐店侵权。
产品虚伪标明行为指在表明产品的质量及荣誉、产地或来历以及产品的其他成分上做不真实的标示,致使其他运营者或顾客发作误认的行为。
例如:巴黎香水一般原产地在法国,假如产地在印度,那么有或许不是正宗的香水;意大利家具一般原产地在意大利,假如标明产地在我国,那么有或许仅仅选用该家具的款式,并不是真实的意大利家具。
依照我国《反不正当竞赛法》第5条规则:产品混杂行为表现为以下几种景象:1、冒充别人注册商标。例如你叫playboy(纨绔子弟),我叫play-goer(戏迷);你叫“大成永和”、“永和豆浆”,我叫“豆浆永和”等。
2、私行运用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或许运用与闻名产品近似的称号、包装、装潢,形成和别人的闻名产品相混杂,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闻名产品的。
3、私行运用别人的企业称号或许名字,引人误认为是别人的产品;4、在产品上假造或许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假造产地,对产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伪表明。
二、虚伪宣扬行为
虚伪宣扬行为体现在许多方面,如运用报纸、杂志、播送、电视、广告牌、产品宣扬栏等广告媒体;此外还包含其他宣扬办法,如产品信息发布会、产品展销会、产品说明书、横幅布标、展现板、小广告等不同方式进行虚伪宣扬。《反不正当竞赛法》第九条规则运营者不得运用广告或许其他办法,对产品的质量、制形成分、功能、用处、出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伪宣扬。现就虚伪宣扬行为的确定,提出以下办法:1、引人误解的虚伪宣扬是指运营者运用广告或许其他办法,对产品的质量、制形成份、功能、用处、出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伪宣扬。
2、虚伪宣扬的本质特征是形成或足以形成引人误解的结果。“引人误解”是指宣扬的结果会导致顾客对产品质量发生过错的知道和了解,诈骗和误导顾客,依照《反不正当竞赛法》第九条的规则,不管宣扬的方式上是真是假,只需存在了引人误解的结果都是虚伪宣扬。
3、引人误解的虚伪宣扬,触及的内容是很广的,《反不正当竞赛法》第九条罗列的有产品的质量、制形成份、功能、用处、出产者、有效期限、产地,没罗列出来的还有许多,如产品的标准、等级、出产日期、出售者、价格、售后服务、获奖获优状况质量认证等等,难以罗列尽头,凡会使顾客发生误解,影响顾客选购产品的内容都应当包含在内。总归,虚伪宣扬的表现方式有两类:一是与实际状况不符的虚伪宣扬,二是引人误解的宣扬。
三、侵略商业隐秘
商业隐秘,一般是指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纳保密办法的技能信息和运营信息。商业隐秘是国际上通行的法令术语,有的国家称之为工商隐秘,或未公开信息。商业隐秘包含运营隐秘与技能隐秘两方面的内容。运营隐秘,即未公开的运营信息,是指与出产运营出售活动有关的运营办法、管理办法、产销战略、资源情报、客户名单、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专有常识。技能隐秘,即未公开的技能信息,是指与产品出产和制作有关的技能窍门、出产计划、工艺流程、规划图纸、化学配方、技能情报等专有常识。侵略商业隐秘是指行为人未经权利人的答应,以非法手法获取商业隐秘并予以发表或运用的行为。《反不正当竞赛法》第十条规则,运营者不得选用下列手法侵略商业隐秘:(一)以偷盗、威逼、钳制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隐秘;(二)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以前项手法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隐秘;(三)违背约好或许违背权利人有关保存商业隐秘的要求,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商业隐秘。
第三人明知或许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娶运用或许发表别人的商业隐秘,视为侵略商业隐秘。
四、商业诋毁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是指运营者采纳伪造、分布虚伪现实等不正当手法,对竞赛对手的商业诺言、产品名誉进行诋毁、降低,以削弱其竞赛实力的行为。商业诋毁行为损害的客体是竞赛对手的商业诺言。商业诺言,包含产品名誉,是对运营者的活跃社会点评,是运营者赖以生存和开展的确保。这种诺言或名誉,在民法中归于法人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应当遭到法令的维护。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