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据的种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6 01:50在幸福美满的婚姻日子中,总会呈现一些婚后不好的事例,假如状况严重就有或许离婚,那么离婚依据的品种有哪些呢?下面听讼网小编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离婚依据品种
民事诉讼依据是当事人在提起民事诉讼后,向法院提交的能够证明案子实在状况的各种资料。依据是民事诉讼中法院确定案子现实作出裁判的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则了民事依据有7种:书证、依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说、判定定论、勘验笔录。下面就这七种依据的含义特征及存在方式进行叙述。
(一)书证
1、书证的概念及特征
书证一般是指用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维来证明案子现实的依据。书证特征表现在:榜首,书证以其表达的思维内容证明案子的现实,第二,书证一般能够直接证明案子的首要现实,第三,书证的实在性较强,不易假造。
书证是民事诉讼中中最常见的依据方式。离婚案子中常见的书证有:成婚证、离婚协议书、孩子出生证、房子买卖合同、车辆行驶证、家具电器发票等。如:成婚证是用文字记载着男女两边的年纪、性别、成婚的时刻、获得成婚证的时刻等。
2、书证的获得
一方当事人对自己建议持有相关书证支撑的,持有书证的当事人能够在开庭前或法庭调查条件交给公民法院。假如书证被第三人持有,一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获得的,当事人能够向公民法院提出恳求,由公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的恳求予以调取搜集。
别的,假如有依据证明该书证的确为对方当事人持有,而且该当事人又回绝供给的,依据民事依据规则的规则,假如对方当事人建议该依据的内容不利于依据持有人的,能够推定该建议建立。
3、书证的依据力
书证具有依据力有必要满意两个基本条件是:一、书证是实在的;二、书证所反映的内容与要证明的现实能起到证明的效果。法院审理案子检查书证的证明力,首要是检查书证是否具有实在性、合法性、关联性。
离婚案子中,书证被许多运用。比方:成婚证、公证书、确保书、遗言、借单、情书等。在署理案子进程中,发现书证简单呈现的问题有:
(1)书证方式有瑕疵。如:当事人一方供给的房子买卖合同,未加盖公章,该合同尽管记载了房子的详细信息,但该合同未加盖公章,因不具有合同收效条件,而不具有依据效能。
(2)书证内容有瑕疵,乃至严重缺点。比方离婚协议。按一般规则,离婚协议应该包含三项内容,其一,夫妻离婚的一致同意;其二,产业切割的一致同意;其三,子女抚育问题的一致同意。约好的内容应该清晰详细,具有可操作性。但当事人往往注重不到问题的底子,忽略基本内容的完好及可操作性,导致协议无效。
(3)当事人在运用书证时,应该留意的问题是,提交的书证应与其它依据构成链条,这样证明力会大大添加,公民法院采信的机率也会增强。
(二)依据
1、依据的概念与特色
依据,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和物质特色,即以其存在、形状、质量等证明案子现实的物品。依据的特色:1)依据是以实体物的存在对案子发挥证明的效果;2)依据要及时地搜集,用科学的办法提取和固定;3)依据一般都归于直接依据,独自的一个依据不能直接证明案子的首要现实,需求和其他的依据相结合。
2、依据在离婚案子中的运用
因为依据具有客观性,不受片面因素以及诉讼环境的影响,因而,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实在性。在诉讼傍边,依据证明内容更易被法官采信。可是,因为婚姻家庭胶葛中触及的依据自身不是太多,加之当事人缺少保存知道,导致当事人举证的依据数量较少。现在,常见的依据有:被摔坏笔记本、照相机、送给第三者礼物等。
(三)视听资料
1、视听资料的含义
视听资料是指运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画和声响,以及电脑贮存的资料来证明案子实在状况的依据。视听资料的表现方式有录音带、录像带、MP3录音,手机摄影等。
2、视听资料在离婚诉讼中的运用
(1)具有直观性。不论是录像仍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它相关证人自身的表述。一般在离婚案子中,用于当事人的自述,一旦被录制成功,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资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难度很大,除非另行举出反证。在离婚案子中,一方采纳录音的方式获得的对方自认有第三者行为的依据,该证所据在证明对方违背夫妻忠诚责任方面较为有利。
(2)取证手法的隐蔽性。婚姻案子中,获得相似依据往往都是在对方当事人不知道的状况下进行。不然,当事人就不会说出案子的现实真相。因而,有时一方当事人想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录音依据,往往需求做许多的准备工作,先想好需求取证的内容再进行录音。
(3)取证时刻的阶段性。录音或录像依据的获得具有必定的时刻性,一般在两边洽谈阶段获得较为实在,两边还能坦白沟通,尊重客观现实。待提起离婚诉讼时再录音,大都没有太大的运用价值,因为两边都有了警备心里,且两边各执己见,独自陈说对自己有利的现实与观念,实用性较差。日常日子和洽谈阶段录音最大的坏处便是伤爱情,任何一方知道对方给自己录音的行为都会极为恶感,觉得两边现已失掉信赖,没有对话的必要了,将影响洽谈的处理。
(四)证人证言
1、证人证言的含义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子现实向公民法院和当事人所作的陈说。证人证言的内容只限于证人所了解的案子状况。在我国证人有两种,一种是单位证人,一种是自然人证人。单位出具的证言一般能够采纳书面方式。自然人作为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承受当事人的质询。
自然人出证应该在庭审中口头陈说,有特别状况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才能够提交书面证言。“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景象包含:1)年迈体弱或许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2)特别岗位的确无法脱离的;3)路程特别悠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5)其他无法出庭的特别状况。经公民法院答应,证人也能够提交书面证言或许视听资料或许经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法作证。
2、证人具有的条件
证人有出庭作证的责任。作为证人应具有下列条件:1、证人是除了当事人和作为诉讼参加人之外的了解案子状况的人;2、证人的主体既能够是自然人,也能够是公司、企事业单位、集体或其他安排;3、证人有必要具有正确的感知才能和表达才能,是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人,特定状况下能够是未成年人,证人能够将其感知的案子状况向法院陈说。
下列人员不能充任证人:1、不能正确表达毅力的人,不能作证。无民事行为才能人和约束行为才能人不能作为证人。生理上、精力上有缺点或许年幼的人,假如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就不能向法院供给对查清案子现实有含义的状况,不能作为证人。2、当事人的诉讼署理人不能作为证人。3、法院审理本案子的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不能充任本案的证人。
3、当事人的亲属和与当事人有密切联系的人,能够作为证人吗?
此问题是当事人比较重视也是常常发生在离婚案子中令人困扰的问题,离婚归于家庭胶葛,家庭对立的底细及相关现实,只要亲属知晓,面临这种实际状况,咱们的合法权益怎么确保呢?尤其在夫妻两边买房时,因购房款缺乏夫或妻向自己的兄弟姐妹告贷,没有写借单。夫妻两边离婚时一方不认可该债款,兄弟姐妹的证词有多大效能?从咱们处理的案子来看,仅有兄弟姐妹证词的,其证言被法院采信的或许性很小。面临法院不采信亲属证言的确定,律师也很无法,因为依据《民事依据规则》的规则,与当事人有亲属联系和与当事人有其他密切联系的人能够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可是因为联系的特别性,一般来说,这些人作为证人所作的证言的证明力要小于其他证人的证言。当然,假如当事人有其他依据进行佐证,构成依据链的,能够确定证言所证明的现实。如既有兄弟姐妹的证言,又有银行转账单据等其他依据佐证的,公民法院能够确定告贷建立。
4、证人证言在诉讼中的运用
证人证言与其它依据比较,具有必定的片面因素,证言的实在性简单受证人片面知道的搅扰。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只提交证言,证人不出庭,未经原、被告两边和法官质证,其证言是不能作为依据运用。只要证人出庭作证并经问询质证的,其证言能够被法院采信。证人证言在离婚案子中表现的特性是:
(1)证人是夫妻任何一方的熟人
在离婚案子中,能够了解夫妻日子部分情节的知情人规模往往限于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及街坊之间,证人证言往往与出证一方当事人联系密切,或许与两边当事人联系密切,所以,出具的证言内容一般具有必定的倾向性。
(2)证言内容具有片面性。
因为每个人的身世、教育布景、道德观念及日子环境不同,每个证人关于婚姻家庭胶葛现实的知道也有所不同,常常是带有自己的片面观点。所以在搜集证人证言时,确保证言的客观性和实在。
(3)证言内容传来居多。
每个家庭有自己的日子习惯、日子圈,许多状况下,证人证言证明的内容大部分来源于一方当事人,归于传来依据,依据效能较低。如:证人陈说,我听女方说什么什么。其实是一方当事人对自己工作的叙述,证人又进行了转述,当事人一方陈说时自身就带有激烈的爱情颜色,在必定程度上影响证言的实在性。这类依据证明力较低,需求有其它类别的依据进行弥补。
(4)证人证言是婚姻胶葛的依赖性依据。
因为婚姻案子中,关于夫妻爱情是否确已决裂取证较为困难,所以,许多当事人期望证人的陈说能对法官的判别思维有所影响,实际上,这仅仅当事人的一种希冀。依据《最高公民公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当事人陈说不能独自作为确定案子现实的依据。当然,假如这个证人曾亲眼目睹了夫妻暴力相击的一幕,再结合其他依据,例如,女方的报警记载等。这样法官对此证言采信的或许性较大。
(五)当事人的陈说
1、当事人陈说的含义
当事人陈说指当事人在诉讼进程中就案子的现实向公民法院所作的陈说。当事人在诉讼中向公民法院所作的陈说触及多方面的内容,如诉讼恳求的陈说、辩驳对方恳求的陈说、依据的陈说、关于其它程序事项的陈说等等。可是作为依据的当事人陈说是指那些能够证明案子现实的陈说。
2、当事人陈说的依据力
当事人陈说不同于其它的依据,公民法院在确定当事人陈说的依据效能时往往还得凭借其它的依据来证明当事人陈说自身的实在性。另一方面,依据民事依据规则的规则,当事人对自己的建议,只要自己陈说而不能提出其它相关的依据的,建议不能建立。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在外。因为当事人陈说的证明效果还需求凭借其它的依据,因而当事人的陈说的证明力就要弱的多。
(六)判定定论
1、判定定论的含义
判定定论是具有判定资历的判定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依据当事人提交的依据资料,针对专门问题进行剖析、判定后所做的定论。
2、判定定论的恳求
判定定论是依据的一种,当事人恳求判定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求判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公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恳求,假如在公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恳求的,或许不预交判定费用,或许拒不供给相关资料的,致使对案子争议的现实无法经过判定定论予以确定的,应当对该现实承当举证不能的法令结果。关于一方当事人自行托付有关部门做的判定定论,另一方当事人有依据足以辩驳并恳求从头判定的,公民法院应予允许。
3、判定定论在离婚案子中的运用
婚姻案子中,常见的判定定论有:伤残判定、精力状况证明、亲子判定定论、房子价格评价陈述、笔迹判定等。
关于伤残判定,首要运用于有家庭暴力行为的案子中;精力状况判定证明,首要证明一方系不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或为约束民事行为才能的精力病人;亲子判定,首要适用一方对孩子与自己的血缘联系发生置疑的状况;房子价格评价陈述首要针对两边当事人对房子价值争执不下,无法达到一致的。一般状况下,判定由当事人一方提出恳求,两边一起选择判定组织或两边一起托付公民法院指定相关判定组织。因判定定论是两边一起认可的专业、权威部门作出,所以,判定定论是公民法院采信比较高的一类依据。
(七)勘验笔录
勘验是指公民法院的勘验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对与民事权益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进行实地勘查、丈量、绘图、摄影和依据查验的诉讼活动。勘验人员对与案子有关的现场和物品进行勘查查验后所作的书面记载,称为勘验笔录。
勘验笔录一般是由公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亲身担任勘验人,亲身进行实地勘查、查验。因而,勘验笔录能较为客观实在的反映现场状况和依据特色,对查清案子状况有重要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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