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1 21: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则,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证子女的合法权益出抚育权的司法解释。那么离婚案子中子女抚育权到底是怎么规则的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带您细心了解一下。
离婚案子中子女抚育权问题是怎么规则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对子女抚育问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则,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证子女的合法权益动身,结合爸爸妈妈两边的抚育才能和抚育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依据上述准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日子。母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随父方日子:
(1)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日子的;
(2)有抚育条件不尽抚育责任,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日子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日子的。
2、爸爸妈妈两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日子,并对子女健康生长无晦气影响的,可予允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日子,一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损失生育才能的;
(2)子女随其日子时刻较长,改动日子环境对子女健康生长显着晦气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日子,对子女生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
引证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离婚案子中子女抚育权问题是怎么规则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对子女抚育问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则,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证子女的合法权益动身,结合爸爸妈妈两边的抚育才能和抚育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依据上述准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日子。母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随父方日子:
(1)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日子的;
(2)有抚育条件不尽抚育责任,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日子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日子的。
2、爸爸妈妈两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日子,并对子女健康生长无晦气影响的,可予允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日子,一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损失生育才能的;
(2)子女随其日子时刻较长,改动日子环境对子女健康生长显着晦气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日子,对子女生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
引证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