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投标人能否联合投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6 04:05《投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则,两个以上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一起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有承当投标项目的相应才能;国家有关规则或许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资历条件有规则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有规则的相应资历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依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认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定一起投标协议,清晰约好各方拟承当的作业和职责,并将一起投协议连同投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一起与投标人签定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投标人承当连带职责。投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一起投标,不得约束投标人之间的竞赛。两个以上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一起投标。
关于大型杂乱的项目,一般靠一个投标人的才能是不可能单独完结的,例如大型BOT项目,一般都是由多家实力雄厚的公司,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一起参加投标。把有关法人或其他安排组成的联合体当作一个全体,是指把该联合体作为一个独立的投标人看待,而不是指联合体中的某一个成员的称号。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投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一起投标,投标人也不得约束投标人之间的竞赛。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有本法或许国家规则的资历条件和承当投标项目的相应才能。这是对投标联合体资质条件的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当投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等。(2)国家或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资历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有规则的相应资历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依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认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在三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两个是甲级资质等级只能定为乙级。本条之所以这样规则,是促进资质优等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避免货商或承包商来完结,确保投标质量。
为了标准投标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职责,联合体各方应当签定书面的一起投协议,清晰各方拟承当的作业,并将一起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假如中标的联合体内部发作胶葛,能够根据一起签定的协议加以解决。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一起与投标人签定合同。也就是说,不能以联合体中某一投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定合同,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背合同,投标人都有官僚求其间的任何一方承当悉数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