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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青苗补偿费是否是土地合同解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4 05:21
现在的土地再开发利用的过程中现已是越来越多样化了,有许多农人会挑选将自己家里面的土地承包给其他开发商来进行开发.这时候就需求签定必定的合同.如果是在合同实行过程中接受了青苗补偿费是否意味着土地合同免除呢?以下是听讼网的介绍:
《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则
《土地管理法》规则,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曾经已栽培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可是,在征地计划洽谈签定今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概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实践中,可按下列方法实行:青苗补偿费规范: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销毁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量核算,给予补偿。详细补偿规范,应根据当地实践情况而定。关于刚刚耕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量的1/3补偿工本费,关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量补偿;关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成的,不予补偿,不能收成的按一季补偿;关于多年成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出移植费,如有必要采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践价值补偿,关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采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合同的免除方法:
合同的免除有三种类型。①两边协议免除:当事人洽谈一致,能够免除合同。②单独约好免除: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免除合同的条件,免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免除权人能够免除合同。③单独法定免除: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当事人能够免除合同。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赞同图;b.在实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清晰标明或许以自己的行为标明不实行首要债款;c.当事人一方拖延实行首要债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行;d.当事人一方拖延实行债款或许有共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赞同图;e.法规则的其了景象。因不可抗力发作的法定免除 ,发作不可抗力一主与非发作不可抗力一方均享有。因预期违约、底子违约、迟迮实行、其他景象下 定免除权,仅由非违约方单独享有。
法令规则或许当事人约好免除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力消除。法令没能规则或许当事人没有约好免除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力消除。免除权人建议免除合同的,应当告诉对方,合同自告诉到到达对方是 。合同的免除权是典型的构成权,免除权人只要将免除和意思标明告诉对方,即发作免除合同的效能不以对方赞同为收效要件。对方有贰言的,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承认免除合同的效能。
经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应该是现已了解到了吧,其实如果说合同没有在免除条款中提别约好的话真实来说青苗补偿费与合同的免除没有什么关系,我们能够定心啦.有任何的法令问题需求咨询的都能够直接来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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