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3 13:36
劳作争议裁定统辖是什么
所谓劳作争议裁定统辖,是指承认劳作争议裁定组织受理劳作争议案子的权限和规模,即各级或同级劳作争议裁定组织受理劳作争议案子在职权规模上的详细分工。某一劳作争议裁定组织对某一劳作争议案子进行处理的权限,称为劳作争议裁定统辖权,也便是劳作争议裁定受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二十一条规则: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担任统辖本区域内发作的劳作争议。
劳作争议由劳作合同实行地或许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统辖。两边当事人分别向劳作合同实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的,由劳作合同实行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统辖。
这是劳作争议裁定地域统辖的一种特别状况,称为特别地域统辖。特别地域统辖,是以劳作法令联系发作、改变和消除的所在地作为规范区分统辖的,它是因为选用一般统辖的方法,不能适应当事人进行申述又不便于裁定机关进行裁定状况下选用的一种清晰统辖权的准则,如铁路、民航、交通等跨地区的企业和联合企业内发作劳作争议,就不宜适用一般统辖准则,而应由员工当事人薪酬联系所在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统辖。
相关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发作的下列劳作争议,适用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
(一)因承认劳作联系发作的争议;
(二)因缔结、实行、改变、免除和停止劳作合同发作的争议;
(三)因开除、解雇和辞去职务、离任发作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歇息度假、社会保险、福利、训练以及劳作保护发作的争议;
(五)因劳作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许赔偿金等发作的争议;
(六)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劳作争议。
所谓劳作争议裁定统辖,是指承认劳作争议裁定组织受理劳作争议案子的权限和规模,即各级或同级劳作争议裁定组织受理劳作争议案子在职权规模上的详细分工。某一劳作争议裁定组织对某一劳作争议案子进行处理的权限,称为劳作争议裁定统辖权,也便是劳作争议裁定受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二十一条规则: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担任统辖本区域内发作的劳作争议。
劳作争议由劳作合同实行地或许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统辖。两边当事人分别向劳作合同实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的,由劳作合同实行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统辖。
这是劳作争议裁定地域统辖的一种特别状况,称为特别地域统辖。特别地域统辖,是以劳作法令联系发作、改变和消除的所在地作为规范区分统辖的,它是因为选用一般统辖的方法,不能适应当事人进行申述又不便于裁定机关进行裁定状况下选用的一种清晰统辖权的准则,如铁路、民航、交通等跨地区的企业和联合企业内发作劳作争议,就不宜适用一般统辖准则,而应由员工当事人薪酬联系所在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统辖。
相关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发作的下列劳作争议,适用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
(一)因承认劳作联系发作的争议;
(二)因缔结、实行、改变、免除和停止劳作合同发作的争议;
(三)因开除、解雇和辞去职务、离任发作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歇息度假、社会保险、福利、训练以及劳作保护发作的争议;
(五)因劳作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许赔偿金等发作的争议;
(六)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劳作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