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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7 18:16
不论是股东自愿转让股权仍是由法院强制股东转让股权,对转让价格的确认都是股权转让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股东和受让方间对确认股权转让价格的办法常常不科学,并不能挨近股权的价值和商场价格。确认股权转让价格的办法不同,将直接影响股权转让价格,然后影响公司、股东和受让方的利益。
实践中,确认股权转让价格一般有几种做法:
(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2)将公司净财物额作为转让价格;
(3)将审计、评价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也有选用其他办法来确认转让价格的。
上述几种办法,都有其可取之处,但也存在缺乏。将出资额和公司净财物额作为股权转让价格简单明了,便于核算和操作;审计、评价办法经过对公司管帐账目、财物的整理核对,较能表现公司的财物状况;拍卖、变卖的办法引进了商场机制,在必定程度上能表现股权的商场价值。可是,公司的出产运营活动受运营者的决议计划及商场要素的影响较大,公司的财物状况处于一种动态改变之中,股东的出资与股权的实践价值往往存在较大差异,如对股东的股权未经作价以原出资额直接转让,这无疑混杂了股权与出资的概念;公司净财物额尽管反映了公司必定的财务状况,但由于其不表现公司资金的流通等公司运作的重要指数,也不能反映公司运营的实践状况;审计、评价能反映公司产业状况,也能对公司运作的大部分状况进行预算,却不能表现公司的不良财物率、公司发展前景等对股权价值有重要影响的要素;拍卖、变卖一般时刻较紧,转让方和受让方常无法进行更多直接交流。如不能很好了解和运用这几种办法,将形成股权的乱用,侵略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依据单一的确认股权转让价格的办法都有缺点,因而在实践中应留意:
一、选用归纳评价确认股权转让的基准价格
实践中股东自愿转让股权是股权转让的最为遍及的办法,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股东转让股权是股权转让中的一种特别办法,两者在股权转让前先确认基准价格上是相一致的。转让两边首要应对公司的财物、负债状况进行评价,确认转让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洽谈确认转让价格。法院在强制股东转让股权时,应经过审计、评价确认转让的基准价格。股权转让基准价格即股权转让参阅价格,可所以公司的净财物额。在选用了前述的一种或几种乃至其他更多的核算办法后,有的当事人还会结合公司不良财物率、国家产业政策等要素确认转让价格,这样得出的转让价格比较挨近股权的实践价值。
二、引进商场机制转让股权
转让基准价格确认后,依据意思自治准则,对转让两边经洽谈确认的转让价格,只需未危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在股权的转让中,还能够经过拍卖、变卖的办法转让股权,拍卖、变卖价格便是转让价格。拍卖和变卖引进了商场竞争机制,相对其他四种办法,更能表现股权的商场价格,是一种比较科学的办法。在股权的强制转让中,应参阅股权转让基准价格确认拍卖的保存底价,经过揭露拍卖的办法转让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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