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时评估、担保及有关费用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9 17:21许多想要请求公积金告贷的人关于公积金告贷流程中一些细节都不是很清楚,比方什么是评价、担保,有哪些费用等。为了协助我们答疑解惑,听讼网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析,详细内容如下:
个人信用评价:
住宅公积金告贷的请求人,在告贷审阅时,须供给北京市住宅告贷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评价陈述》。
典当房子评价:
依照管理中心有关规定,需要对告贷人请求告贷所购房子进行评价的,告贷人应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价组织请求评价,向其交纳评价费用,并由其出具典当物评价陈述。
告贷的担保:
告贷请求人请求住宅公积金告贷,有必要供给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法。现在有北京市住宅告贷担保中心供给连带责任确保担保和其他担保方法(典当担保、质押担保等)。由北京市住宅告贷担保中心供给担保的,要向担保中心交纳担保服务费。
现在,个人信用评价不收取费用。对典当物价值进行评价,评价组织会收取典当物评价值千分之三的评价服务费,最低收费300元,最高收费1500元。担保服务费详细计费规范自2009年3月9日起施行,担保服务费收费规范调整为按告贷额的3‰收取(最低收费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