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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1 21:56

30.换发运营权证应坚持哪六个不变?
原定三十年的承揽期不变;原承揽合同起止日期不变;原实施“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根本政策不变;原定的(按人平分的)根本承揽方法不变;原承揽地块称号、等级面积的折算方法不变;以村组为单位发包权限不变。
31.土地运营权确权到户的准则是什么?
换发农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要依照“五到户”(承揽面积、承揽方位、承揽合同、承揽运营权证、根本农田标注到户),“四相符”(承揽面积、承揽合同、承揽运营权证、承揽运营权证挂号簿相符)的要求,以换发证书时农户实践面积、承揽地块不变为基点,签定土地承揽合同,换发运营权证。
32.换发权证期间是否能够从头调整承揽地?
不能调整。《农村土地承揽法》第二十七条规则:“承揽期内,发包方不得回收承揽地”。要严格执行关于“犁地承揽期为30年”的规则,对二轮土地承揽今后,有的村组依然实施“大安稳、小调整”方法调整承揽土地的,在本次换发运营权证工作中,要以现有承揽面积进行挂号确权,一概不得再作调整。
33.已退田还林的承揽地是否还要发放运营权证?
实施退田还林的承揽地,国家已作了补偿,发放了林权证的,应核减农户的土地承揽面积后,再按实践承揽面积发放运营权证书。
34.已分户的承揽户,怎样确权发证?
已在当地派出所办理了分立户口挂号的,能够按分户的承揽地块和面积,别离确权到户,按分立户头发放运营权证。
35.并村并组后,怎样填写运营权证?
2004年,我县依据上级指示,将本来的420个行政村合并为197个村和社区,并村后,各地又依据实践情况进行了并组。这样,原承揽农户的住址以及土地发包方大多发生了改动,为了保证运营权证的权威性和准确性,一致运用现在的组名,发包方也一致改为并村后的乡民委员会。
36.新的运营权证,农户承揽时刻怎么填写?
由于此次换证仍是第二轮承揽期内,农户承揽土地的起止时刻不会因换证而改动,仍按第二轮承揽合同的起止时刻填写,我县一般为199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7.法定面积、实践面积和折算面积不相一起,运营权证填写哪个面积?
农户的承揽地一般有法定面积、实践面积和折算面积,因计算口径不一致,使许多农户这三个面积也不尽相同。在换发运营权证时,一般应运用第二轮承揽土地时的面积,即法定面积。如果因实践情况要运用其他面积,需经乡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城镇人民政府同意。同一发包方有必要运用一个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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