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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的崭新视角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5 00:21

曾庆洪曾庆洪——西南大学助理研究员。
「内容提要」失地农人是在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动进程中呈现的一个特别弱势团体,权力反常贫穷,一起与其他社会主体有显着的利益距离,需求政府有一种准则安排能完成利益反哺和权力救助的两层意图。本文企图在准则建立、主体区分、结构建立和政策促进等方面予以论说,然后从微观上设想一个相对合理的准则系统。
「关键词」失地农人社会保障 利益反哺 权力救助 准则安排
长时间以来,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限制下,城镇居民和农人的日子质量距离不断拉大,广阔农人的利益也越来越难以得到完成,一起也形成了权力的差序格式,农人的经济权力、政治权力和文明权力等都处于这个差序格式的结尾。伴跟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动,失地农人成为一个权力更为贫穷的弱势团体,因为特定权力的损失,一下由本来游离于社会保障系统边际滑到了社会保障系统之外,既得利益和等待利益都大幅度减损。这时,为应对利益获取和权力保护带来的应战,一种新的社会保障法令准则便进入规划流程之中。
一、利益反哺:失地农人社会保障的正当性
在法令意义上,利益反哺是指存在利益距离的相关社会主体之间,处于利益强势的一方主体依据社会责任,对处于利益弱势的一方主体予以利益上的补偿或许回馈,然后满意其利益需求,完成共同开展的社会活动。跟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同社会个别和社会团体之间的利益格式被打破,利益失衡成为一种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失地农人因为损失了土地这一本身赖以生存的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沦为“种田无地、工作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利益受损愈加严峻,并逐渐开展为新的弱势团体。因而,以利益反哺为逻辑起点的失地农人社会保障也就成为减缩社会主体利益距离、保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开展的必要手法。
(一)团体反哺:公共利益对个人利益的补偿
在传统的方案经济体制的影响下,具有单一国家干涉颜色的征地准则成为政府以经济手法装备土地资源的一种方法,国家能够依据公共利益的需求依法征用团体一切的土地也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与此一起,《土地管理法》还规则:“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造,需求运用土地的,有必要依法请求运用国有土地”,而对国有土地的界定当然地包含原属农人团体一切的土地。从法令语境上看,我国的征地准则是建立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底子共同、公共利益相对优先的人文价值判别根底之上,并以法令言语将公共利益从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狭义概念规模扩大到包含公益性建造和经营性建造在内的一切经济建造,这与马克思主义利益论中关于公共利益的解说有必定距离,是国家本位思维长时间作用于社会活动所带来的必然结果。
马克思和恩格斯以为,利益是满意人们生物性和社会性需求的客观条件,它与必定的生产力开展水平相适应,因为社会分工的开展而导致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分解和对立,个人利益是人的能动性的本源地点,公共利益则首先是“彼此分工的个人之间的彼此依存关系”,是“一切彼此往来的人们的共同利益”。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单行本)》,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7页。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政府总是代表公共利益与团体这一土地的一切者与农人个别斡旋,农人为个人利益的添加与政府讨价还价,政府和团体都不肯抛弃或许削减披上合法化外衣的最大等待利益,征地的进程实质上成为政府、团体、农人为寻求各自的利益最大化而进行彼此博弈的进程,博弈的结果是政府获利最大,其次是团体,农人获利最小。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现,征用农地的土地收益分配是:政府占60%至70%,村级安排占25%至30%,农人仅占5%至10%,闵春芳、朱明菊:“关于失地农人的法社会学考虑”,载《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经济学上的公共利益的本钱也被三者中最弱势的失地农人悉数承当。法学界的通说以为,失地农人在政府所谓的合法征地行为中,以一个无特定责任个别的方式,对国家作出了特别献身,这是有违法令公平正义的根本理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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