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拆迁补偿标准:无锡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1 08:06
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子拆迁处理办法》的告诉
锡政发[2004]36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无锡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子拆迁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履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无锡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子拆迁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房子拆迁处理,保证城市缔造的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处理法实施法令》、《江苏省土地处理法令》和《江苏省城市房子拆迁处理法令》等法令法规,结合本市实践,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市区规划内,因城市缔造和发展需求征收或许征用集体土地拆迁房子及其隶属物,并需求对房子所有权人(以下总称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顿的,适用本办法。
撤组剩下国有土地上原建于集体土地上房子被拆迁的,以及撤组后原宅基地上依法翻建或改造的房子被拆迁的,不管被拆迁人是否收取国有土地运用证和房子产权证,均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省承认的严重基础设备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顿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担任集体土地上房子拆迁相关的土地处理作业;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担任集体土地上房子拆迁和安顿房缔造的相关处理作业。
市人民政府房子拆迁处理安排(以下简称市拆管安排)详细担任集体土地上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处理作业。
集体土地房子拆迁所在地的区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市政府有关职能部分,应当依据各自责任,协同做好房子拆迁补偿安顿的相关作业。
第二章拆迁处理
第四条规划部分出具缔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地块图)后,由市拆管安排依据用地单位(以下总称拆迁人)的请求,书面告诉相关部分暂停处理下列事项: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缔造用地;(二)批阅新建、改建、扩建房子及其隶属物;(三)批阅改动房子、土地用处;(四)处理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核发工商运营执照;(六)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拆迁人凭缔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地块图)等相关材料,向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提出用地请求,经依法获得用地同意文件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六条拆迁人应当依据被拆迁房子的权属挂号状况,拟定用地规划内被拆迁房子的补偿安顿实施方案,并报市拆管安排存案。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实施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用地规划内房子拆迁查询测算状况;(二)拆迁方案、拆迁期限;(三)安顿方法及过渡期限;(四)安顿所需房源及相关材料、证明;
(五)补偿安顿资金证明以及运用方案;(六)其他与房子拆迁补偿安顿有关的事项。
第七条
市拆管安排应当会同被拆迁房子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拆迁人提交的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实施方案进行检查并予以布告,由市拆管安排向拆迁人宣布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告诉书。
第八条拆迁人应当挑选有拆迁资质的单位实施拆迁,并与房子拆迁实施单位缔结拆迁托付合同。拆迁托付合同自缔结之日起15日内报市拆管安排存案。
被托付的拆迁实施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事务。
第九条从事房子拆迁评价事务的评价安排有必要具有相应的房地产评价资质。
第十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实施方案,担任做好房子拆迁补偿安顿的有关实施作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则,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顿;被拆迁人应当遵守城市缔造和发展需求,在规则的期限内完结搬家。
第十一条
在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告诉书规则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入应当依据房子拆迁补偿方案签定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应当详细载明补偿方法、补偿规范、安顿方法、搬家期限、暂时安顿过渡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市拆管安排应当供给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的演示文本。
第十二条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缔结后,拆迁当事人对补偿安顿协议产生纠纷的,能够依法向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也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述。
第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在拆迁实施前与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则就补偿、搬家等事项签定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当清晰补偿方法和补偿金额。经洽谈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请求,由市拆管安排判决。判决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的30日内做出。
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或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托付市拆管安排依法处理。
因征地补偿规范争议而阻遏征地的,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责令其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
第三章拆迁补偿安顿
第十四条被拆迁房子的合法依据,以拆迁人在收取缔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地块图)前所持有的房子权属证书、土地权属证书或许获得的合法建房手续为准。
第十五条
被拆迁房子的原用处,以房子权属证书、土地权属证书上载明的用处为准;房子权属证书、土地权属证书上未载明用处或许载明的用处不一致的,以合法建房手续载明的用处为准。
第十六条
被拆迁房子修建面积,以房子权属证书或许合法建房手续上载明的修建面积为准;拆迁当事人对被撤除房子修建面积有贰言的,能够托付具有资质的房产测绘安排进行实践丈量。
第十七条
拆迁人收取缔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地块图)后,被拆迁入已获得合法建房手续且新房已缔造结束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安顿;被拆迁人已获得合法建房手续但新房没有缔造结束的,被拆迁人应当当即中止建房,已建新房部分,由拆迁人依据评价成果给予补偿。
第十八条
对拆迁违法修建、逾期的暂时修建或许暂时修建在修建规划许可证中载明城市缔造需求时无条件撤除的,已建新房应撤除而未撤除的旧房,用地单位在收取缔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地块图)后被拆迁人进行房子及其附着物新建、改建、扩建或许突击装修装修部分,拆迁租借(借)住所用房的承租人,均不予补偿安顿。
拆迁未超越同意期限的暂时修建不予补偿安顿,但应当给予恰当补助。
第十九条住所房子拆迁补偿安顿一般实施房子产权互换方法。
第二十条住所房子的被拆迁人提出自行解决住所并作出书面许诺的,由被拆迁人向拆迁人提出请求,经市拆管安排承认后,能够按下列核算提取补偿安顿款。
补偿安顿款=(指定地址的单位修建面积安顿房本钱价-单位修建面积安顿房建安价 单位修建面积的被拆迁房子重置价结组成新评价价)×合法修建面积。
第二十一条住所房子的被拆迁人要求实施产权互换的,由拆迁人供给拆迁安顿房给予产权互换。
第二十二条
住所房子的被拆迁人以一处宅基地或许合法建房手续为一户,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规划内有多处住所的,应当合并为一户核算其原住所面积;被拆迁住所房子合法修建面积经公示后,被拆迁入凭拆迁房子安顿协议书和安顿房准购证,每户能够按下列规则进行产权互换:
(一)被拆迁住所房子合法修建面积小于等于200平方米的,按被拆迁住所房子重置价结组成新与产权互换房的建安价结算差价后,能够按实践被拆迁住所房子合法修建面积最接近的户型进行产权互换;也能够按实践被拆迁住所房子合法修建面积的房子结构、成新系数等要素折算承认产权互换面积。
(二)被拆迁住所房子合法修建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可按实践超出面积的50%折算添加产权互换面积,但每户实践安顿面积不得超越250平方米;大于产权互换面积的部分在其重置价结组成新评价价不低于120%不超越200%内给予补偿。
产权互换房面积大于被拆迁住所房子面积部分,按住所房子市场价结算。
第二十三条拆迁住所房子,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付出过渡费、搬家费和固定设备移装费。
第二十四条被拆迁人在规则的搬家期限内如期悉数实施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的,拆迁入应当给予恰当奖赏。
第二十五条
拆迁非住所房子不作产权互换,对被拆迁入实施钱银补偿。被拆迁人的房子权属证书上载明工矿企业用房及其他非商业运营用房的,由拆迁人按被撤除房子重置价结组成新评价价的2.5倍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被拆迁人的房子权属证书上载明商业运营用房的,由拆迁人按被撤除房子重置价结组成新评价价的3.5倍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
第二十六条拆迁非住所房子,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入付出搬家费用和固定设备移装费用。
第二十七条因拆迁形成企业歇业、停产等丢失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房子拆迁补偿总额的10%向被拆迁人付出一次性补助费。
第二十八条
被拆迁的房子已获得工商运营执照并继续运营一年以上的(需供给拆迁前一年的继续运营税单),实践用于运营的修建面积,按房子权属证书上载明的用处进行评价补偿,并给予恰当补助。
补助金额按实践用于运营的修建面积,由拆迁人按房子权属证书上载明的用处,依照重置价结组成新评价价添加一倍对被拆迁人给予一次性补助。
凡本办法实施后,被拆迁人用于运营的修建面积未能依法处理房子用处改变等手续的,拆迁时一概按房子权属证书上载明的用处作出相应的补偿,但不给予补助。
第二十九条拆迁中触及拆迁军事设备、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等设备以及用于公益事业的非生产运营性房子及隶属设备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处理。
第三十条房子拆迁补偿安顿费用应当承受市拆管安排的监督。
第四章安顿房缔造处理
第三十一条
安顿房缔造由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会同有关部分,依据区人民政府申报的安顿房实施项目,结合拆迁人实施拆迁项目所需的安顿用房,平衡拟定年度缔造方案,并承认各区安顿房缔造规划。
第三十二条安顿房缔造由各区人民政府承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当经过招标招标方法承认施工、监理等单位。
第三十三条
安顿房缔造项目的征地费用、腾地拆迁费用、缔造工程费用、配套费用应当列入安顿房缔造结算本钱。安顿房本钱价和市场价由市物价局会同相关部分予以核定并发布。
第三十四条被拆迁人的安顿方案由区人民政府担任初审并予以公示,报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审阅承认后,由区人民政府一致安排安顿实施作业。
第三十五条
安顿房主要用于城市缔造和发展中住所房子被拆迁人的产权互换,不得用于其他出售。区人民政府用于安顿的安顿房面积,由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安排核定,剩下安顿房由市人民政府一致收买。
第三十六条树立安顿房缔造资金专用账户。拆迁人应当依照所需安顿用房的缔形本钱履行资金,并预先存入专用账户,承受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和市财政部分的监管。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安顿房缔造由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会同有关部分,依据区人民政府申报的安顿房实施项目,结合拆迁人实施拆迁项目所需的安顿用房,平衡拟定年度缔造方案,并承认各区安顿房缔造规划。
第三十二条安顿房缔造由各区人民政府承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当经过招标招标方法承认施工、监理等单位。
第三十三条安顿房缔造项目的征地费用、腾地拆迁费用、缔造工程费用、配套费用应当列入安顿房缔造结算本钱。安顿房本钱价和市场价由市物价局会同相关部分予以核定并发布。
第三十四条被拆迁人的安顿方案由区人民政府担任初审并予以公示,报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审阅承认后,由区人民政府一致安排安顿实施作业。
第三十五条安顿房主要用于城市缔造和发展中住所房子被拆迁人的产权互换,不得用于其他出售。区人民政府用于安顿的安顿房面积,由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安排核定,剩下安顿房由市人民政府一致收买。
第三十六条树立安顿房缔造资金专用账户。拆迁人应当依照所需安顿用房的缔形本钱履行资金,并预先存入专用账户,承受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和市财政部分的监管。
第三十七条被拆迁房子重置价结组成新、装修装修和附着物的补偿评价参照《无锡市城市房子拆迁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履行。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实施的拆迁项目,仍按原规则履行。
第三十九条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能够参照本办法履行。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05年1月15日起实施。
锡政发[2004]36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无锡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子拆迁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履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无锡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子拆迁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房子拆迁处理,保证城市缔造的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处理法实施法令》、《江苏省土地处理法令》和《江苏省城市房子拆迁处理法令》等法令法规,结合本市实践,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市区规划内,因城市缔造和发展需求征收或许征用集体土地拆迁房子及其隶属物,并需求对房子所有权人(以下总称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顿的,适用本办法。
撤组剩下国有土地上原建于集体土地上房子被拆迁的,以及撤组后原宅基地上依法翻建或改造的房子被拆迁的,不管被拆迁人是否收取国有土地运用证和房子产权证,均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省承认的严重基础设备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顿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担任集体土地上房子拆迁相关的土地处理作业;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担任集体土地上房子拆迁和安顿房缔造的相关处理作业。
市人民政府房子拆迁处理安排(以下简称市拆管安排)详细担任集体土地上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处理作业。
集体土地房子拆迁所在地的区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市政府有关职能部分,应当依据各自责任,协同做好房子拆迁补偿安顿的相关作业。
第二章拆迁处理
第四条规划部分出具缔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地块图)后,由市拆管安排依据用地单位(以下总称拆迁人)的请求,书面告诉相关部分暂停处理下列事项: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缔造用地;(二)批阅新建、改建、扩建房子及其隶属物;(三)批阅改动房子、土地用处;(四)处理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核发工商运营执照;(六)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拆迁人凭缔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地块图)等相关材料,向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提出用地请求,经依法获得用地同意文件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六条拆迁人应当依据被拆迁房子的权属挂号状况,拟定用地规划内被拆迁房子的补偿安顿实施方案,并报市拆管安排存案。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实施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用地规划内房子拆迁查询测算状况;(二)拆迁方案、拆迁期限;(三)安顿方法及过渡期限;(四)安顿所需房源及相关材料、证明;
(五)补偿安顿资金证明以及运用方案;(六)其他与房子拆迁补偿安顿有关的事项。
第七条
市拆管安排应当会同被拆迁房子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拆迁人提交的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实施方案进行检查并予以布告,由市拆管安排向拆迁人宣布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告诉书。
第八条拆迁人应当挑选有拆迁资质的单位实施拆迁,并与房子拆迁实施单位缔结拆迁托付合同。拆迁托付合同自缔结之日起15日内报市拆管安排存案。
被托付的拆迁实施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事务。
第九条从事房子拆迁评价事务的评价安排有必要具有相应的房地产评价资质。
第十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实施方案,担任做好房子拆迁补偿安顿的有关实施作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则,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顿;被拆迁人应当遵守城市缔造和发展需求,在规则的期限内完结搬家。
第十一条
在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告诉书规则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入应当依据房子拆迁补偿方案签定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应当详细载明补偿方法、补偿规范、安顿方法、搬家期限、暂时安顿过渡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市拆管安排应当供给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的演示文本。
第十二条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缔结后,拆迁当事人对补偿安顿协议产生纠纷的,能够依法向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也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述。
第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在拆迁实施前与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则就补偿、搬家等事项签定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当清晰补偿方法和补偿金额。经洽谈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请求,由市拆管安排判决。判决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的30日内做出。
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或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托付市拆管安排依法处理。
因征地补偿规范争议而阻遏征地的,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责令其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
第三章拆迁补偿安顿
第十四条被拆迁房子的合法依据,以拆迁人在收取缔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地块图)前所持有的房子权属证书、土地权属证书或许获得的合法建房手续为准。
第十五条
被拆迁房子的原用处,以房子权属证书、土地权属证书上载明的用处为准;房子权属证书、土地权属证书上未载明用处或许载明的用处不一致的,以合法建房手续载明的用处为准。
第十六条
被拆迁房子修建面积,以房子权属证书或许合法建房手续上载明的修建面积为准;拆迁当事人对被撤除房子修建面积有贰言的,能够托付具有资质的房产测绘安排进行实践丈量。
第十七条
拆迁人收取缔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地块图)后,被拆迁入已获得合法建房手续且新房已缔造结束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安顿;被拆迁人已获得合法建房手续但新房没有缔造结束的,被拆迁人应当当即中止建房,已建新房部分,由拆迁人依据评价成果给予补偿。
第十八条
对拆迁违法修建、逾期的暂时修建或许暂时修建在修建规划许可证中载明城市缔造需求时无条件撤除的,已建新房应撤除而未撤除的旧房,用地单位在收取缔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地块图)后被拆迁人进行房子及其附着物新建、改建、扩建或许突击装修装修部分,拆迁租借(借)住所用房的承租人,均不予补偿安顿。
拆迁未超越同意期限的暂时修建不予补偿安顿,但应当给予恰当补助。
第十九条住所房子拆迁补偿安顿一般实施房子产权互换方法。
第二十条住所房子的被拆迁人提出自行解决住所并作出书面许诺的,由被拆迁人向拆迁人提出请求,经市拆管安排承认后,能够按下列核算提取补偿安顿款。
补偿安顿款=(指定地址的单位修建面积安顿房本钱价-单位修建面积安顿房建安价 单位修建面积的被拆迁房子重置价结组成新评价价)×合法修建面积。
第二十一条住所房子的被拆迁人要求实施产权互换的,由拆迁人供给拆迁安顿房给予产权互换。
第二十二条
住所房子的被拆迁人以一处宅基地或许合法建房手续为一户,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规划内有多处住所的,应当合并为一户核算其原住所面积;被拆迁住所房子合法修建面积经公示后,被拆迁入凭拆迁房子安顿协议书和安顿房准购证,每户能够按下列规则进行产权互换:
(一)被拆迁住所房子合法修建面积小于等于200平方米的,按被拆迁住所房子重置价结组成新与产权互换房的建安价结算差价后,能够按实践被拆迁住所房子合法修建面积最接近的户型进行产权互换;也能够按实践被拆迁住所房子合法修建面积的房子结构、成新系数等要素折算承认产权互换面积。
(二)被拆迁住所房子合法修建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可按实践超出面积的50%折算添加产权互换面积,但每户实践安顿面积不得超越250平方米;大于产权互换面积的部分在其重置价结组成新评价价不低于120%不超越200%内给予补偿。
产权互换房面积大于被拆迁住所房子面积部分,按住所房子市场价结算。
第二十三条拆迁住所房子,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付出过渡费、搬家费和固定设备移装费。
第二十四条被拆迁人在规则的搬家期限内如期悉数实施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的,拆迁入应当给予恰当奖赏。
第二十五条
拆迁非住所房子不作产权互换,对被拆迁入实施钱银补偿。被拆迁人的房子权属证书上载明工矿企业用房及其他非商业运营用房的,由拆迁人按被撤除房子重置价结组成新评价价的2.5倍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被拆迁人的房子权属证书上载明商业运营用房的,由拆迁人按被撤除房子重置价结组成新评价价的3.5倍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
第二十六条拆迁非住所房子,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入付出搬家费用和固定设备移装费用。
第二十七条因拆迁形成企业歇业、停产等丢失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房子拆迁补偿总额的10%向被拆迁人付出一次性补助费。
第二十八条
被拆迁的房子已获得工商运营执照并继续运营一年以上的(需供给拆迁前一年的继续运营税单),实践用于运营的修建面积,按房子权属证书上载明的用处进行评价补偿,并给予恰当补助。
补助金额按实践用于运营的修建面积,由拆迁人按房子权属证书上载明的用处,依照重置价结组成新评价价添加一倍对被拆迁人给予一次性补助。
凡本办法实施后,被拆迁人用于运营的修建面积未能依法处理房子用处改变等手续的,拆迁时一概按房子权属证书上载明的用处作出相应的补偿,但不给予补助。
第二十九条拆迁中触及拆迁军事设备、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等设备以及用于公益事业的非生产运营性房子及隶属设备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处理。
第三十条房子拆迁补偿安顿费用应当承受市拆管安排的监督。
第四章安顿房缔造处理
第三十一条
安顿房缔造由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会同有关部分,依据区人民政府申报的安顿房实施项目,结合拆迁人实施拆迁项目所需的安顿用房,平衡拟定年度缔造方案,并承认各区安顿房缔造规划。
第三十二条安顿房缔造由各区人民政府承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当经过招标招标方法承认施工、监理等单位。
第三十三条
安顿房缔造项目的征地费用、腾地拆迁费用、缔造工程费用、配套费用应当列入安顿房缔造结算本钱。安顿房本钱价和市场价由市物价局会同相关部分予以核定并发布。
第三十四条被拆迁人的安顿方案由区人民政府担任初审并予以公示,报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审阅承认后,由区人民政府一致安排安顿实施作业。
第三十五条
安顿房主要用于城市缔造和发展中住所房子被拆迁人的产权互换,不得用于其他出售。区人民政府用于安顿的安顿房面积,由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安排核定,剩下安顿房由市人民政府一致收买。
第三十六条树立安顿房缔造资金专用账户。拆迁人应当依照所需安顿用房的缔形本钱履行资金,并预先存入专用账户,承受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和市财政部分的监管。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安顿房缔造由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会同有关部分,依据区人民政府申报的安顿房实施项目,结合拆迁人实施拆迁项目所需的安顿用房,平衡拟定年度缔造方案,并承认各区安顿房缔造规划。
第三十二条安顿房缔造由各区人民政府承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当经过招标招标方法承认施工、监理等单位。
第三十三条安顿房缔造项目的征地费用、腾地拆迁费用、缔造工程费用、配套费用应当列入安顿房缔造结算本钱。安顿房本钱价和市场价由市物价局会同相关部分予以核定并发布。
第三十四条被拆迁人的安顿方案由区人民政府担任初审并予以公示,报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审阅承认后,由区人民政府一致安排安顿实施作业。
第三十五条安顿房主要用于城市缔造和发展中住所房子被拆迁人的产权互换,不得用于其他出售。区人民政府用于安顿的安顿房面积,由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安排核定,剩下安顿房由市人民政府一致收买。
第三十六条树立安顿房缔造资金专用账户。拆迁人应当依照所需安顿用房的缔形本钱履行资金,并预先存入专用账户,承受市缔造行政主管部分和市财政部分的监管。
第三十七条被拆迁房子重置价结组成新、装修装修和附着物的补偿评价参照《无锡市城市房子拆迁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履行。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实施的拆迁项目,仍按原规则履行。
第三十九条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能够参照本办法履行。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05年1月15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