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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征用的法律适用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0 21:17

农用地一直是老百姓和农人们日子致富的重要条件之一。那么,农用地是否也会像乡镇结合部的土地相同被征收呢?农用地征用的法令适用问题该怎样了解呢?今日,听讼网小编将和咱们一同评论以上两个问题,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
一、概念
国家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令、法规有偿征收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为国家所有,为经济建造和社会发展供给用地。
二、国家征收土地的特色
1、国家征收土地,是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求,征收农人团体所有土地并依法给予必定补偿的行为;
2、国家征收土地并非民事法令行为,是国家授权的并依照法令规则的根据和程序所施行的行政行为;
3、国家征收土地法令关系的发生并非根据两边的自愿和协商一致,而是根据国家的单独面的意思表明,无需被征收土地的农人团体所有权人、运用人及相关权利人的赞同;
4、国家征收土地的行政权力的行使,有必要向社会揭露,承受社会监督;
5、国家征收土地行政权力的行使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行使,国家征收土地的仅有主体;
6、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同意后,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布告并安排施行;
7、国家征收土地的法令结果是完成土地所有权的搬运,即农人团体所有权变为国家土地所有权。
三、征收土地的同意权限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同意: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犁地超越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越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述规则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国务院存案。
四、法令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归于国家所有。
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令规则归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于团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归于团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能够依照法令规则对土地实施征收或许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安排或许个人不得侵吞、生意或许以其他方式不合法转让土地。土地的运用权能够依照法令的规则转让。
全部运用土地的安排和个人有必要合理地运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团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吞、生意或许以其他方式不合法转让土地。土地运用权能够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能够依法对土地实施征收或许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施国有土地有偿运用准则。可是,国家在法令规则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在外。
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犁地,严格控制犁地转为非犁地。
国家实施占用犁地补偿准则。非农业建造经同意占用犁地的,依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准则,由占用犁地的单位担任开垦与所占用犁地的数量和质量适当的犁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许开垦的犁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则交纳犁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犁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拟定开垦犁地方案,监督占用犁地的单位依照方案开垦犁地或许依照方案安排开垦犁地,并进行检验。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造,需求运用土地的,有必要依法请求运用国有土地;可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造住所经依法同意运用本团体经济安排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许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造经依法同意运用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的在外。前款所称依法请求运用的国有土地包含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归于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同意: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犁地超越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越七十公顷的。
综上所述咱们能够明晰的知道到了农用地征用的法令适用范围,咱们也能够安心的运用了。如果您的状况比较特别,也能够经过听讼网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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