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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一号新交通法】加大对超限运输的处罚力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03:48
法令总结近年来的“治超”经历,首要作了以下规则:
一是加强了源头办理。针对部分车辆出产、出售企业为牟取利益专门出产、改装用于超限超载运送的车辆的问题,法令清晰了车辆出产、出售企业的法令责任,规则车辆出产、出售企业只能出产、出售契合路途车辆外廓尺度、轴荷及质量限值等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车辆;在车辆挂号环节,规则对不契合规范的车辆公安机关不予处理车辆挂号;在货运站装载环节,规则路途运送办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这些场所的监督查看,阻止不契合国家有关载运规范的车辆进场(站)。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路面监控网络。规则了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的建造办理,即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有关交通运送主管部门能够建立固定超限检测站点,装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并加强办理,力求使超限检测站点建造规范化、办理作业准则化;规则公路办理机构对违法进行超限运送的车辆和打乱检测次序、躲避检测和帮忙躲避检测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对大件货物运送加强了办理,对确需经过公路进行的不行崩溃的大件货物运送,实施一站式批阅准则。
三是加大了对超限运送的处分力度。一直以来,关于超限运送处分短少严厉的法令规则,不利于有用阻止违法超限运送行为。为此,法令总结治超作业的经历,对路途运送企业、车辆驾驶人等运送主体依据不合法从事超限运送的数量、频率规则了撤消资质证、责令停业整顿等相对严厉的法令责任,加大了法令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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