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法律解释—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3-1-13)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8 01:07
李某在某饭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李某以为,根据《顾客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中“顾客在购买、运用产品和承受服务时享有人身、产业安全不受危害的权力”的规则,饭馆应负补偿职责,据此申述。法官结合该法第7条第2款中“顾客有权要求经营者供给的产品和服务,契合保证人身、产业安全的要求”的规则来解说第7条第1款,以为饭馆对产品和服务之外的要素导致损伤不该承当职责,遂判定李某败诉。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李某的解说为非正式解说
B.李某运用的是文义解说办法
C.法官运用的是系统解说办法
D.就不同解说办法之间的优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阶联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查核法令解说。
选项A说法正确。法令解说有正式解说和非正式解说之分。正式解说又称法定解说、有权解说,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说权的人对法令作出的具有法令拘束力的解说。非正式解说又称为学理解说、无权解说,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安排对法令规则所作的不具有法令拘束力的解说,不被作为履行法令的根据。本题中,李某归于无权主体,其作出的解说对错正式解说。
选项B说法正确。李某作出的解说归于文义解说。
选项C说法正确。法官将该法令条文放在整部法令中作出的解说归于系统解说的办法。
选项D说法过错。在各种法令解说办法之间,除首要运用文义解说之外,其他解说办法无固定的优先联系。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