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0 15:49
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是什么意思?怎么了解?以下是听讼网小编收集到的关于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的一些内容的介绍,期望对您有协助,感谢您的阅览。
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什么意思
代位权是指债款人因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而替代其债款人位置自行追索债款的权力。吊销权是指债款人恳求人民法院吊销债款人危害其债款行为的权力。
在税收征管实践中,一些交税人长时间拖欠税款,又不活跃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款,乃至爽性抛弃到期债款,还有的交税人以无偿转让产业或许贱价转让产业的方法,躲避归还欠税,危害了国家利益。为了有用避免国家税收丢失,新《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则了税务机关能够行使代位权、吊销权,一起规则了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吊销权之后,不革除欠缴税款的交税人没有实行的交税职责和应承当的法令职责。
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三、七十四条和新《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的规则,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吊销权有必要满意以下条件:
1.交税人有必要有欠缴国家税款的行为;
2.有必要有法定的代位或许吊销事由。其间,代位法定事由有必要是交税人对其到期债款不受领,不活跃回收,但又不清缴所欠税款;吊销法定事由有三种状况:一是交税人无偿抛弃其到期债款;二是交税人无偿转让产业;三是交税人以显着不合理的贱价转让产业,且受让人知道该景象。
3.交税人的行为现已对国家税收造成了危害。
4.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和吊销权,有必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同意代位、宣告吊销。
5.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或许吊销权的规模以交税人欠缴税款多少为限,不得随意扩展。别的,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与吊销权,不革除欠税人的违法职责。行使代位权与吊销权过程中发作的费用,由欠税人担负。
相关法令知识:
1、代位权归于实体法上的权力,它具有为强制履行预备的性质。代位权源于法令的直接规则,而非当事人的约好,它是债款人享有的实体权力,它规则的是债款人在债款债款联系中享有的权力。它是由法令规则而发生并依附于债款的一种从权力,它随债款的发生而发生,随债款的搬运而搬运,随债款的消除而消除;从另一个视点看,债款人代位权准则弥补了强制履行及一般担保的缺乏,对债款不能获偿起了防备和弥补效果。
2、代位权是债款的一种效能,并非从归于债款人的特别权力。债款人的代位权是债款的法令效能的表现。虽然债款人与次债款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债款债款联系,但法令赋予了债款人直接向次债款人追索的权力,它表现的仍然是债款的法令效能,是债款对外效能的表现。
3、代位权是债款人固有的权力,而非代理权。代位权是法令赋予债款人一种法定权力,是为了保证债款的完成而建立的债的实行准则。代位权是债款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款人的债款的实体权力,它不同于以别人名义行使权力,且行为的法令结果归归于别人的代理权,也不同于其他程序性权力,如代位请求履行权。
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什么意思
代位权是指债款人因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而替代其债款人位置自行追索债款的权力。吊销权是指债款人恳求人民法院吊销债款人危害其债款行为的权力。
在税收征管实践中,一些交税人长时间拖欠税款,又不活跃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款,乃至爽性抛弃到期债款,还有的交税人以无偿转让产业或许贱价转让产业的方法,躲避归还欠税,危害了国家利益。为了有用避免国家税收丢失,新《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则了税务机关能够行使代位权、吊销权,一起规则了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吊销权之后,不革除欠缴税款的交税人没有实行的交税职责和应承当的法令职责。
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三、七十四条和新《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的规则,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吊销权有必要满意以下条件:
1.交税人有必要有欠缴国家税款的行为;
2.有必要有法定的代位或许吊销事由。其间,代位法定事由有必要是交税人对其到期债款不受领,不活跃回收,但又不清缴所欠税款;吊销法定事由有三种状况:一是交税人无偿抛弃其到期债款;二是交税人无偿转让产业;三是交税人以显着不合理的贱价转让产业,且受让人知道该景象。
3.交税人的行为现已对国家税收造成了危害。
4.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和吊销权,有必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同意代位、宣告吊销。
5.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或许吊销权的规模以交税人欠缴税款多少为限,不得随意扩展。别的,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与吊销权,不革除欠税人的违法职责。行使代位权与吊销权过程中发作的费用,由欠税人担负。
相关法令知识:
1、代位权归于实体法上的权力,它具有为强制履行预备的性质。代位权源于法令的直接规则,而非当事人的约好,它是债款人享有的实体权力,它规则的是债款人在债款债款联系中享有的权力。它是由法令规则而发生并依附于债款的一种从权力,它随债款的发生而发生,随债款的搬运而搬运,随债款的消除而消除;从另一个视点看,债款人代位权准则弥补了强制履行及一般担保的缺乏,对债款不能获偿起了防备和弥补效果。
2、代位权是债款的一种效能,并非从归于债款人的特别权力。债款人的代位权是债款的法令效能的表现。虽然债款人与次债款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债款债款联系,但法令赋予了债款人直接向次债款人追索的权力,它表现的仍然是债款的法令效能,是债款对外效能的表现。
3、代位权是债款人固有的权力,而非代理权。代位权是法令赋予债款人一种法定权力,是为了保证债款的完成而建立的债的实行准则。代位权是债款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款人的债款的实体权力,它不同于以别人名义行使权力,且行为的法令结果归归于别人的代理权,也不同于其他程序性权力,如代位请求履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