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6.10大学毕业。2018.9—2019.6在某县乡镇小学代课,代课两个学期。学校未与我签合同,也未帮我缴纳社保。现在我希望学校依法为我缴纳相应的社保。打了校长电话,他意思不交,理由是教育局拨款少、学校贫困、代课老师不交(有录音下来)。我有的证据只是工资打卡可以去银行提出来,两学期教案备课听课本(有几个公章),有微信工作群和班级群,每日打卡签到在学校不在我手里,提醒我上班的短信没有。请问我这算是证据充分,可以申劳动仲裁吗?
湖南省-长沙市
侵权维权
2019-08-21 21: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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