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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在一个休闲品牌上班 上了一个月 然后因为家里有事就离职 前天去店里写离职报告 然后店长告诉我说我6.23号将一双鞋子卖错了 一只41一只42给我看了电脑单 要我进行赔偿 说按店里现在的8.8折活动进行赔偿 这是应该的吗? 身为一起做事的员工 是不是赔偿太多了 并且鞋子没什么毛病 只要是41的脚的人就可以穿 全责在我吗?
湖南省-岳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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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2 14:00:05
用户:17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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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金叶
律师
回复于2019-07-22 15:03:21
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赔偿。你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咨询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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