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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武汉于2014年12月24日意外受了工伤,公司随后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了工伤认定书,社保经办机构,经过:走访,询问现场,调查取证,于2015年4月3日,认定为工伤,后由公司申请做了劳动能力鉴订书,被评为十级伤残, 2015年九月拿到了七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现于2019年六月四日,解除劳动合同,和公司协商,公司拒绝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我该怎么办。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19-06-11 16:44:06
用户:187*****960
律师回复(5)
  • 回复于2019-06-11 16:44:58

    公司有没有为你购买工伤保险?

    用户追问2019-06-11 16:46:33
    有购买五险
  • 回复于2019-06-11 16:45:48

    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可直接联系我们代为起诉。

    用户追问2019-06-11 16:47:49
    如果申请仲裁,是在劳动局申请吗?
    律师回复2019-06-11 16:53:00
    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员会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19-06-12 10:01:11

    可以认定工伤的!!

  • 回复于2019-06-12 10:08:15

    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

  • 回复于2019-06-12 10:11:48

    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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