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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地方上了整整一个月的班 上完之后因为一些自身原因要走 老板扣了我一个星期工资 扣工资原因是我没有提前一个月说我要走和我之前说我要干半年 没有干到半年 这个行为违法吗 能追回来吗 确实有我的原因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6-10-24 15:01:57
用户:195*****244
律师回复(6)
  • 张颖律师

    月帮助769人

    回复于2026-10-24 15:04:36

    您好!您已提供一个月劳动,依法应足额取得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工资。您未提前通知辞职、未做满约定期限,若确因此给单位造成实际损失,单位可依法要求赔偿,但须举证损失的存在及金额,且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限,不能直接扣发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建议您:1.留存劳动合同、考勤、工资记录及被扣工资的证据;2.与单位沟通主张返还被扣部分;3.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追讨。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37人

    回复于2026-10-24 15:08:19

    1、老板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没干满半年为由扣一周工资,一般违法。工资应足额支付,单位不能随意克扣。未提前通知如给单位造成实际损失,单位可以索赔,但要举证损失,不能直接扣工资。约定干半年也不是当然的违约金。 2、可以追。留好考勤、工资记录、聊天记录、扣款说明,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被扣工资。自身原因离职不影响追工资,但可能承担有证据的实际损失。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12人

    回复于2026-10-24 17:05:07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56人

    回复于2026-10-25 07:40:48

    你好,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对方。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126人

    回复于2026-10-25 09:14:46

    老板扣你一个星期工资属于违法克扣工资,你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未干满半年,不能成为扣款的合法理由。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足额支付被扣工资,能追回来。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70人

    回复于2026-10-25 13:35:57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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