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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6-10-29 10:02:03
仅有“聊骚”和“打情骂俏”,且没有聊天记录,在法律上很难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司法实践对“精神出轨”能否赔偿存在分歧,但主流观点认为,单纯的言语暧昧通常未达到法定“重大过错”的严重程度,法院支持赔偿的概率很低。 为什么很难拿到补偿? 《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针对的是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以及“其他重大过错”。你丈夫的行为属于“精神出轨”或言语暧昧,要归入“其他重大过错”,需要达到与重婚、同居相当的严重性。 实务中,法院对此类行为的认定并不统一。有的法院曾认定长期暧昧聊天构成重大过错并支持赔偿,但更多法院认为,没有实质性的同居或性关系,单纯聊骚不足以触发赔偿。有分析指出,这类“情节严重的精神出轨”获得支持的比例很低。你提到“没有聊天记录”,意味着连证明“聊骚存在”以及“持续时间、频率、内容严重性”的基础证据都缺失,举证难度极大。 最后,希望能够帮到你,如有需要请点击洪律头像,预约一对一咨询。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