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身份证借给别人注册公司,风险确实很大。你现在被起诉了,光说没参与、没分红,不一定能直接免责。给你几个实际方向:
1、先看起诉你的案由是什么。如果只是公司欠债,原则上钱由公司还,不直接掏你个人腰包。但如果对方告你是登记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想让你承担连带责任,你就得举证:工商注册文件上的签字不是你签的,或者公司实际由别人控制、你从未行使任何股东权利。
2、马上去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公司登记档案,确认签字是否本人所签。如果不是你签的,可以主张冒名登记,申请撤销登记;如果当初是你自己签的,就比较麻烦,不能简单说“没参与”就免责。
3、尽快找实际控制人协商,让他配合把法定代表人、股权变更走。对方不配合,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你不具备股东或法定代表人身份。
4、被起诉后一定要去应诉,不要不理,否则缺席判决对你会更不利。
总结一句:积极举证冒名或挂名事实,同时启动变更或撤销程序,才是主要出路。今后身份证千万不能再借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