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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交通协管员,我手下今天阻止一交通禁行,被那人用铁锤打了一下脑袋,去医院检查轻微脑震荡,那个手持铁锺行凶的人,是故意伤害吗,

湖北省-武汉市 刑事辩护 2026-08-16 20:00:36
用户:180*****953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40人

    回复于2026-08-16 20:07:45

    1、用铁锤打人头部,主观恶意明显,属于故意伤害行为。但轻微脑震荡若鉴定为轻微伤,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面临治安处罚。 2、立即报警,要求做伤情鉴定。若构成轻伤,行凶者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3、即使不构成轻伤,其持械伤人情节较重,可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行政拘留、罚款,并赔偿你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4、你是履行职务时受伤,费用也可主张由所在单位或侵权人承担,保留好病历、票据和监控证据。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112人

    回复于2026-08-16 20:07:56

    对方持铁锤殴打正在履职的交通协管员,轻微脑震荡若司法鉴定仅为轻微伤,不满足故意伤害罪轻伤入罪门槛,但因其以暴力阻碍协管员执行交通劝阻公务,可涉嫌妨害公务罪,铁锤属于凶器会从重考量。务必申请公安机关做正式伤情鉴定,保留病历、凶器、现场证据,可同步主张医疗费等民事赔偿,依据《刑法》234条、277条第一款。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00人

    回复于2026-08-16 20:19:35

    你好!行为人明知使用铁锤击打他人头部,会伤害对方的身体健康,依然主动实施该暴力行为,主观上具备明确的伤害故意,并非过失或意外事件。交通协管员是在依法执行劝阻交通禁行的公务过程中遭遇袭击,不属于合理的冲突纠纷,行为人是通过主动持械行凶的方式,非法损害正在履职的工作人员的身体。最终是否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立案标准,需要以伤情鉴定结果作为关键依据:如果经司法鉴定,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标准,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行凶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使最终鉴定为轻微伤,虽不构成刑事犯罪,行凶者也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被处以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还需要全额承担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相关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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