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打工的时候跟别人合租干了几个月那个租客搬走了然后我睡过头了没有醒,临走之前,我想看看有没有我能用的,发现一把铜钱剑(一个木棍子,中间穿了40多枚铜钱)被我拿走了,然后房东没找到东西,问是不是我拿了,后面我把东西还回去了,然后房东说少了60枚,总共有100多枚,然后后面房东把那个租客给起诉了,租客给了房东4000元,现在租客过来让我把那个4000元还给他,然后当时叫了警察让我写欠条,我写了一个欠500元的欠条,还剩下3500元,现在我突然想起来,他们有三个证据没有提供,一个是,转账记录,一个是铜钱被我拿走之前的原样的视频或照片,另一个是铜钱价值4000块的鉴定
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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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02: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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