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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武汉一个公司的实际操作人,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刑三年两个月,刚服刑完毕。公司法人是我前女友,现在前女友起诉我变更法人,法院已经判了我去变更法人。今天发现公司一是有重大税收违法两项,行政处罚100多万,虚开补税连带滞纳金加起来有300多万。二是公司有多起官司,都是合同纠纷,是被告,因为我在服刑,公司法人未出庭,都已判决。三是公司近两年都没有经营,没有申报,属于异常状态。公司以前租的办公室都被房东收回了,也没有员工了。目前我没有一点存款,也没有房产和车,一时半会儿还不上这个,我在网上查了,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二是向稽查局申请死欠核销。是否可行?什么流程?谢谢

湖北省-武汉市 公司法律 2026-07-26 10:08:23
用户:186*****319
律师回复(2)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40人

    回复于2026-07-26 10:48:25

    先完成法人变更,这是前提。 一是申请破产。凭法院判决做完工商变更,以公司名义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提交资不抵债证明。进入程序后,欠税和债务依法清理,还不上就依法核销。这是最正规的路子。 二是死欠核销。这不是你申请的,是税务局对确实收不上来的欠税做内部处理。通常要等公司破产终结或注销后,凭法院裁定找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由他们上报。 当务之急是变更后尽快启动破产,找个会计师出审计报告,速度会快很多。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112人

    回复于2026-07-26 12:13:55

    这两个方案都具备可行性:你可以先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说明公司已无资产、无人员、无经营的状态,由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后,再凭破产相关文书向税务稽查局申请办理欠税的死欠核销,核销完成后即可完成公司的税务注销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你作为虚开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个人不需要为公司的这些税款、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相关责任均由公司主体以剩余资产为限进行承担。人工打字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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