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a村村民买卖b村村庄买卖宅基地,获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多年后申请自建房,村庄,乡镇口头不予批准,说买卖不合法,不予落户,不能建房,但是我们提出空挂户,自愿放弃村集体经济权益,老人多次提出回村养老,老人退伍军人,身体多方面疾病,不适合城里居住,现在申请村镇拖延同时,老人身体不适,搬回此宅基地居住,现有居住房屋为危房,家人着急,考虑安全,让乡镇协调,协调数月未果,老人让施工队建房,建过程中村庄乡镇有人员到场,有时1人,2人,多人不等,家中老人感觉满足不了住房需求,加之有一次上乡镇去找解决方法,寻求结果,乡镇在政府出示了停工通知书,老人觉得配合乡镇出示各种说明,现在这种行为不解,气倒在政府
北京市
行政纠纷
2026-07-09 00: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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