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883人
回复于2026-06-28 17:51:27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招聘信息与合同内容不一致,这可能涉及到虚假宣传或者误导劳动者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重要信息,不得有欺诈行为。 其次,关于工资发放的问题,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工资的发放时间和方式,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如果存在不合理的要求,比如无故押扣工资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这都是不合法的。 建议你先与中介进行沟通,要求他们明确工资发放的具体规则,并且要求他们按照招聘信息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招聘信息、合同、沟通记录等,这些都可能成为你维权的重要依据。
月帮助491人
回复于2026-06-28 19:08:03
你好,日结工资约定三天后发放本身不违法,但单方变更成押三天工资且未达期限就按13元\/小时结算,涉嫌克扣工资。合同若未明确写明押薪条款和折价标准,该条款无效。你实际提供劳动,中介必须按21元\/小时足额支付,否则可向武汉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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