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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7日11时许在乌什县派出所内因为赵刚辉拒绝支付数十名学生每天去吃饭被打伤导致右膝盖骨折韧带断裂手术并康复治疗,乌什县公安局指使乌什县医院与阿克苏医院出具伪造诊疗结果不需要治疗后手术完伪造病历赵刚辉不同意治疗。乌什县公安局纪检副书记任付军与潘明正以旷工为由2017年5月31日从兵团医院拘押回后就被非法拘禁在乌什县公安局集中营,张安定与廖善旭等数人谈话孟建明政委、吐尔洪局长要求在逼供内容签字,数十次辞职还是非法拘禁关押赵刚辉,后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直至2018年7月辞职,期间多次拨打12309举报非法拘禁说不属于他们管。在2017年10月20日清晨5点遭到同宿舍朱星宇用矿泉水瓶接自

湖北省-武汉市 刑事辩护 2026-06-24 22: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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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0人

    回复于2026-06-24 22:22:13

    赵先生,你遇到的情况确实很复杂,涉及人身伤害、非法拘禁等多个法律问题。首先,对于你被打伤的情况,建议你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书、伤情鉴定报告等,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打人者进行处罚。其次,关于非法拘禁的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检察院或者上级公安机关反映,要求他们对乌什县公安局的行为进行调查。最后,如果在调查过程中遇到阻力,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7人

    回复于2026-06-25 07:25:05

    你描述的情况涉嫌刑事违法与职务违法,你可以整理好现有的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监察机关或者上级公安机关正式报案举报,通过法定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41人

    回复于2026-06-25 09:48:19

    你要咨询的表述不够完整清楚,请补充有关信息或点击我头像私信联系或电话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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