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咨询务工受伤赔偿问题。我母亲56岁,在个体早餐店打工,无劳动合同、无社保,日薪85元。6月12日工作时左手被压面机挤伤,X光显示左手无名指、小指指骨骨折(小指多发骨折线),中指软组织裂伤,已行克氏针内固定术,后续需二次取钢针。
目前老板仅垫付5000元医疗费,医院欠费7000元拖延不付,还要求我们走新农合谎称在家自伤。想咨询:1.能否认定工伤?人身损害索赔老板担责比例?2.配合走新农合是否影响索赔、有何法律风险?3.除医疗费外,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可主张哪些项目及标准?4.如何让老板先行垫付医药费?5.维权需准备哪些证据,流程周期多久?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6-06-18 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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