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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岳父住在湘乡市毛田镇养老院,前一个星期养老院院长打电话说湘乡市医院来合作接老年人去住院看病,可以报销90%(但当时没有留录音等证据),我岳父现在已出院,医院出具的结算单:床位费200元,诊查费200元,检查费1500元,治疗费550元,护理费300元,化验费600元,西药150元,中药费150元,其他费150元,共计3700余元,个人出1845元,报销比率只有50%,这个有投诉的必要吗?如有在什么渠道投诉?

湖南省-湘潭市 医疗纠纷 2026-04-28 12:25:45
用户:186*****543
律师回复(6)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28人

    回复于2026-04-28 12:27:21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可以考虑进行投诉。以下是一些解决方案: 1. **与养老院沟通**:首先可以和养老院进行沟通,了解当时合作的具体情况,看看是否是养老院在传达信息时出现了误解。 2. **向医院咨询**:直接联系湘乡市医院,询问报销政策的具体内容,确认是否存在差异,以及为何报销比例没有达到90%。 3. **向医保部门投诉**:如果沟通后问题仍未解决,可以向当地的医保部门进行投诉,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要求医保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 **保留证据**:虽然当时没有录音,但可以收集其他证据,如养老院的通知、医院的结算单等,以便在投诉时使用。 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祝你顺利解决问题。

  • 韩瑞律师

    月帮助319人

    回复于2026-04-28 12:37:04

    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难以维权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265人

    回复于2026-04-28 15:59:45

    这种情况有投诉的必要。养老院院长承诺报销 90% 但实际报销比率仅 50%,可能存在虚假承诺或违规行为。你可拨打湘乡市医保局投诉医保报销相关问题,也可拨打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养老院相关问题,还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投诉养老院虚假承诺事宜。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002人

    回复于2026-04-28 17:24:12

    养老院无权代表患者与医院达成报销比例承诺,该口头约定对医院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医保报销比例由医保政策和诊疗项目性质决定,非医疗机构单方承诺可改变。 你岳父实际报销50%若符合当地医保目录和分级诊疗规定,则属正常。床位费、护理费等部分项目可能不纳入报销范围。 可向湘乡市医保局申请核查本次结算明细及报销依据,要求书面说明各项目报销情况。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2人

    回复于2026-04-29 07:51:09

    可以向当地医保局咨询

  • 张牡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6-04-29 17:49:29

    这种情况要同院方进行这种情况要同院方进行核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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