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9月8日和一位朋友通过微信说需要一笔钱应急,当时给我转了5万,没有借条也没有要求什么时候还,之后他断联,换手机号码,微信拉黑,导致一直没联系这笔款项,直到今年4月中旬,想着这笔款跟他说清楚,主动去找到对方说还钱的事,他拒绝接收,并全程录音摄像,然后就通过发律师函的形式给到我,只是简单借贷关系一个愿意还一个收了其实就没什么事了,但是用这种形式邮寄公司并且函件内容涉及到扭曲事实,诬告我,我的尊严名誉受损,想咨询一下有办法来维护我的权益。
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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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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