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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6-03-25 08:24:10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若劳动者与珠洲蔚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 2012-2020 期间存在真实劳动关系,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劳动者可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向当地社保征收机构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单位还应承担相应滞纳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珠洲蔚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若能证明员工与该公司在 2012 - 2020 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且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可向当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由其责令公司限期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公司逾期仍不缴纳,有关行政部门将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投诉时,需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书》、《银行个人账户工资 / 收入明细》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就业登记信息》 ,或人民法院、审计部门等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补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