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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6-02-06 15:04:45
在高速路车祸中,如果你们属于无责任方,车子破损严重无法使用,产生的打车回家的额外费用、医院治疗费、拖车费以及租车的交通费,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这些合理费用通常应当由全责方承担。 具体来说: 1. 打车回家的费用属于因事故导致的合理交通费用,全责方应赔偿。 2. 医院治疗费是因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全责方需承担。 3. 拖车费是为了处理事故车辆产生的必要费用,全责方负责。 4. 租车的交通费是因为车辆损坏无法使用而产生的替代性交通费用,全责方也应承担。 建议你保留好所有相关费用的票据和证明,及时与全责方或其保险公司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