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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5-12-22 10:04:34
1 你提到的情况涉及达成谅解与赔偿后再次量刑的问题。一般而言,谅解书的性质是民事赔偿与刑事和解的结合,但并不能直接免除国家对犯罪行为的追诉与量刑权。检察院基于事实和法律作出重判,属于依法行使职权的结果。 2 关于你是否应退还赔偿:若对方以违约为由主张撤销谅解、要求退赔,需核对你们签署的具体谅解书条款。通常若协议明确规定对方同意的赔偿即为对已了结的民事关系,且没有附带你方不能对刑事程序发表意见的限制,退赔并非必然。关键是看是否存在你方对和解条件的实质性违背,如恶意干预司法、隐瞒重要事实等。 3 建议的应对步骤 - 立即整理全案材料,明确谅解书条款、赔偿金额、支付时间等要件。 - 咨询律师会面,逐条核对谅解条款与对方诉求的法律依据。 - 如对方以违约为由提出退赔,谨慎回应,避免再作影响司法独立的表态。 - 如确有违约情形,评估是否需要就赔偿条款进行重新协商或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处理。 - 同时关注刑事程序的进展,避免再以言论干扰司法。 4 总体原则 - 尊重司法权威,不干扰检察院、法院的独立裁量。 - 以书面证据为依据,避免口头争议扩大。 - 如有必要,寻求律师函、正式书面意见,处理对方的催告与赔偿返还请求。 5 如果需要,提供具体条款文本和时间线可帮助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