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4747人
回复于2025-12-21 09:21:44
1. 先明确争议点:劳动合同是否存在未按法定程序签订、工资、社会保险、解除/终止、经济补偿、商业保密、竞业限制等方面的纠纷。 2. 证据整理:保存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社保缴纳凭证、沟通记录、单位规章制度等,尽量形成书面证据链。 3. 调解优先:可尝试与对方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明确赔偿金额、时间与方式,避免诉讼成本。 4. 若协商无果:建议在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通常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 5. 诉讼路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焦点明确有利于胜诉。 6. 具体策略:如用工单位无故解除或未签合同,争取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如工资、社保问题,要求支付拖欠部分及相应滞纳金。 7. 风险提示:拖延提交证据或超出时效,可能影响救济。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代理。
月帮助2886人
回复于2025-12-21 10:19:40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