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101人
回复于2025-12-17 20:40:23
“省里工程”不是免责理由,征地必须“批文合法 + 补偿合理 + 程序合规”三者同时满足。你作为被征地农户,完全有权要求对方出示征地批复、说明补偿方案、协商补偿金额。如果发现对方没走法定流程、补偿也不到位,就要积极通过合法途径(找自然资源局信访、申请信息公开、咨询专业律师走复议/诉讼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月帮助5463人
回复于2025-12-17 20:43:16
这种情况要分两方面来看。首先,如果确实是省里的重点工程,且经过合法程序,比如有相应的土地征收文件,那么从大方向上是为了公共利益,农民需要配合。但同时,农民也有权利要求合理的补偿。具体来说,补偿标准要按照当地的政策来,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复议,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总之,既要支持公共建设,也要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月帮助272人
回复于2025-12-17 20:43:31
您好,那要赔偿啊,要补偿。
月帮助2606人
回复于2025-12-17 21:01:39
那你这边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月帮助4682人
回复于2025-12-17 22:03:08
这种情况是否合法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工程已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等相关手续,且按规定给予补偿,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村里有权要求使用田地,则占用合法;若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未给予合理补偿,则占用不合法。此外,若处于紧急防汛期,根据《防洪法》等规定,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取土占地,事后需补办手续并给予适当补偿,此时占用也属合法。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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