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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5-12-16 13:59:17
关于恋爱期间购买的手机等物品,分手后是否能要回,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 如果购买手机等物品时,明确是赠与给对方的,且没有附加任何条件,那么分手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因为赠与行为已经完成,赠与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对方。 2. 如果购买物品时,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比如彩礼等,那么在分手后,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要求返还。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3. 如果对方态度强硬不给,建议先进行协商沟通,尽量和平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